70歲的雲南原書記白恩培 只有一個辦法可避免把“牢底坐穿”

70歲的雲南原書記白恩培 只有一個辦法可避免把“牢底坐穿”

70歲的雲南原書記白恩培 只有一個辦法可避免把“牢底坐穿”

70歲的雲南原書記白恩培 只有一個辦法可避免把“牢底坐穿”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10月9日,雲南原省委書記、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宣判,白恩培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根據這一判決,白恩培成為刑法修正案(九)自去年11月1日施行以來被判終身監禁第一人。

去年8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規定:對犯貪汙、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阮齊林告訴新京報記者,“終身監禁”的設立,是在“對非暴力犯罪控制死刑”和“嚴懲貪腐犯罪”之間尋求的一種平衡,“目前對貪汙受賄犯罪打擊力度不減,甚至有所增加。極刑就是死刑立即執行,但是從人道主義、國際死刑潮流以及中國的死刑政策來看,對於死刑的適用是要控制的。終身監禁刑的增加可以讓鉅額貪官死刑可免、死獄不可免。”

針對白恩培被判終身監禁一事,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表示,在刑法修正案(九)設立這一刑罰之前,官員如果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年考驗期滿後可以轉為無期徒刑,一般執行刑期為20年,如果有立功表現等可以申請減刑,“按照相關規定的條件,我們計算過,判死緩後最短服刑14年就可以出來了。”

被判“終身監禁”,是否意味著白恩培要把“牢底坐穿”?阮齊林告訴新京報記者,按照判決,白恩培在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是把減刑假釋的路堵死了,不管是通過合法或者不合法的途徑,都不可能再有自由,意味著他要一輩子服刑。”

不過在刑罰執行過程中,如果罪犯出現病重等情況,無法在監獄內繼續執行,可以到監外就醫,但阮齊林表示:“被判終身監禁之後,也意味著在執行中的保外就醫、監外執行會更加嚴格,但凡身體條件允許就要在監獄服刑,即使在監外執行,刑罰的法律性質也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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