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滚耍浑,逃不过法律制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四中队查获岳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长春市双阳区土五公路巡逻。16时许,设卡排查酒驾。16时10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黑色轿车的驾驶人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岳某不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遂根据其个人信息,在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上进行了筛查比对。经查询确认,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眼看自己的违法行为败露,岳某开始了他拙劣的表演:先是谎称自己心脏不好,之后开始在地上打滚。面对此情况,执勤民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看到民警坚决的执法态度,刚刚还在撒泼打滚的岳某也黔驴技穷,承认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岳某被处以15日以内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岳某已被送押拘留所执行拘留,其妨碍公务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可笑的是,岳某在发现自己耍浑打滚无效之后,马上向民警告饶,请求宽大处理。无知至极让人哭笑不得。一个成年人,居然连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和后果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让人唏嘘不已。

打滚耍浑,逃不过法律制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四中队查获岳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打滚耍浑,逃不过法律制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四中队查获岳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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