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滾耍渾,逃不過法律制裁——長春交警雙陽大隊四中隊查獲嶽某無證駕駛機動車案

2018年12月25日下午,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長春市雙陽區土五公路巡邏。16時許,設卡排查酒駕。16時10分左右,民警在對一輛黑色轎車的駕駛人進行檢查時,駕駛人嶽某不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民警遂根據其個人信息,在公安交通管理系統上進行了篩查比對。經查詢確認,嶽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機動車。眼看自己的違法行為敗露,嶽某開始了他拙劣的表演:先是謊稱自己心臟不好,之後開始在地上打滾。面對此情況,執勤民警果斷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看到民警堅決的執法態度,剛剛還在撒潑打滾的嶽某也黔驢技窮,承認自己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二款;《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之規定,嶽某被處以15日以內拘留,並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嶽某已被送押拘留所執行拘留,其妨礙公務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可笑的是,嶽某在發現自己耍渾打滾無效之後,馬上向民警告饒,請求寬大處理。無知至極讓人哭笑不得。一個成年人,居然連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和後果這麼淺顯的道理都不懂,讓人唏噓不已。

打滾耍渾,逃不過法律制裁——長春交警雙陽大隊四中隊查獲嶽某無證駕駛機動車案

打滾耍渾,逃不過法律制裁——長春交警雙陽大隊四中隊查獲嶽某無證駕駛機動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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