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年,你想去華中農大、西北農大,還是中國農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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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拔訪學生赴華中農業大學學習的通知

根據《青島農業大學本科人才培養優質教育工程項目管理規定》(青農大校字〔2015〕113號)文件精神,經學校與華中農業大學友好協商,從2016年開始選派若干名本科生到華中農業大學學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報名條件

1.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生物技術、動物科學、農業資源與環境、農學、植物保護和農林經濟管理專業二年級本科生。

2.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規違紀記錄。

3.學習刻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課程。第1~3學期專業排名前20%。

4.身心健康。

5.積極參與創新、創業或大學生社團活動。

二、選拔名額

每個專業可推薦兩名,教務處從中選撥10名。

三、訪學生管理

1.訪學生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期間編入相同專業、同年級進行管理。

2.華中農業大學為訪學生提供食宿、校園卡、圖書證、學生證和校徽等學習和生活條件。

3.訪學生按照華中農業大學的住宿費標準和同專業的學費標準向華中農業大學繳納住宿費和學費。

4.學生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期間按照華中農業大學的培養方案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學校承認華中農業大學的課程學分和相應的成績。華中農業大學出具訪學生的學習成績單及學習經歷證書。

5.訪學生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期間,須遵守華中農業大學的校規、校紀。若出現1個學期2門課程不及格或違反華中農業大學相關規章制度,華中農業大學將學生退回學校,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訪學生中的黨員、團員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期間,辦理臨時黨、團組織關係,並在華中農業大學參加黨、團組織活動。

7.訪學生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按規定報銷。

8.訪學生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或實習期間,如遇意外傷害,雙方學校都應積極進行救助。所發生費用由學校負責解決。

9.訪學時間:2016年8月~2017年7月,具體時間執行華中農業大學2016-2017學年校歷。

四、選報程序

(一)學生報名

學生填寫《青島農業大學訪學生審批表》。於2016年6月24日交學院教學秘書處。

(二)學院選拔

學院根據報名條件組織面試選拔優秀學生,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訪學生名單。選拔學生要求報名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於2016年6月30日將確定的訪學生審批表報教務處學籍科,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教務處審核

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的訪學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教務處將訪學生名單和審批表報送華中農業大學教務處。

聯繫人:潘軍

聯繫電話:88030408

教務處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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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拔訪學生赴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的通知

根據《青島農業大學本科人才培養優質教育工程項目管理規定》(青農大校字〔2015〕113號)文件精神,經學校與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友好協商,繼續選派若干名本科生到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報名條件

1.農學植物保護學院(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學院(園藝、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動物科技學院(動物醫學、動物科學)、資源與環境學院(農業資源與環境)和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葡萄與葡萄酒工程、生物工程)二年級本科生。

2.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規違紀記錄。

3.學習刻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課程。第1~3學期專業排名前20%。

4.身心健康。

5.積極參與創新、創業或大學生社團活動。

1.訪學生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期間編入相同專業、同年級進行管理。

2.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為訪學生提供食宿、校園卡、圖書證、學生證和校徽等學習和生活條件。

3.訪學生按照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住宿費標準和同專業的學費標準向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繳納住宿費和學費。

4.學生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期間按照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培養方案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學校承認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課程學分和相應的成績。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出具訪學生的學習成績單及學習經歷證書。

5.訪學生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期間,須遵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校規、校紀。若出現1個學期2門課程不及格或違反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相關規章制度,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將學生退回學校,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訪學生中的黨員、團員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期間,辦理臨時黨、團組織關係,並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參加黨、團組織活動。

7.訪學生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按規定報銷。

8.訪學生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習或實習期間,如遇意外傷害,雙方學校都應積極進行救助。所發生費用由學校負責解決。

9.訪學時間:2016年8月~2017年7月,具體時間執行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2017學年校歷。

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的訪學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教務處將訪學生名單和審批表報送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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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拔訪學生赴中國農業大學學習的通知

根據《青島農業大學本科人才培養優質教育工程項目管理規定》(青農大校字〔2015〕113號)文件精神,經學校與中國農業大學友好協商,繼續選派若干名本科生到中國農業大學學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報名條件

1.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動物科學、生物科學(創新實驗班)和農林經濟管理專業二年級本科生。

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動物科學、生物科學(創新實驗班)和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各2名,原則上男女各1名。

三、訪學生管理

1.訪學生在中國農業大學學習期間編入相同專業、同年級進行管理。

2.中國農業大學為訪學生提供食宿、校園卡、圖書證、學生證和校徽等學習和生活條件。

3.訪學生按照中國農業大學的住宿費標準和同專業的學費標準向中國農業大學繳納住宿費和學費。

4.學生在中國農業大學學習期間按照中國農業大學的培養方案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學校承認中國農業大學的課程學分和相應的成績。中國農業大學出具訪學生的學習成績單及學習經歷證書。

5.訪學生在中國農業大學學習期間,須遵守中國農業大學的校規、校紀。若出現1個學期2門課程不及格或違反中國農業大學相關規章制度,中國農業大學將學生退回學校,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訪學生中的黨員、團員在中國農業大學學習期間,辦理臨時黨、團組織關係,並在中國農業大學參加黨、團組織活動。

7.訪學生在中國農業大學學習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按規定報銷。

8.訪學生在中國農業大學學習或實習期間,如遇意外傷害,雙方學校都應積極進行救助。所發生費用由學校負責解決。

9.訪學時間:2016年8月~2017年7月,具體時間執行中國農業大學2016-2017學年校歷。

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的訪學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教務處將訪學生名單和審批表報送中國農業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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