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無為一男子在城南公園搶劫被判刑

掃黑除惡 無為一男子在城南公園搶劫被判刑

夜間持刀搶劫單身女性,日前無為法院審結了一起發生在城南公園的搶劫案,被告人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肖某因手頭緊張,萌發了搶劫的想法。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肖某攜帶西瓜刀騎自行車在無城鎮尋找搶劫對象,當晚9時許,肖某騎車來到城南公園,發現被害人魏某(女,未成年學生)同伴離開後獨自一人坐在公園某處椅子上,遂騎車饒至魏某身後,先用刀架在魏某脖子上,後用刀頂住魏某腰部將其帶至偏僻處,脅迫魏某交出身上財物。魏某被迫將手機、單肩包、身份證、銀行卡及隨身攜帶的零錢交給肖某,肖某得手後逃離現場,魏某隨後報警。當晚,肖某便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無為法院經審理認為,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其持刀搶劫對象系未成年人,酌情從重處罰。在綜合全案案情後,法院判處肖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個月,並處罰金。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提示:從自我保護出發,女性朋友夜間儘量避免獨自前往或停留人跡稀少的地方,以防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特別要強調的是,女性朋友遭遇搶劫時,當場最好不要激烈反抗,一般而言,實施搶劫的犯罪分子傷人意圖不強,但如果遇到激烈抵抗,犯罪分子為搶奪財物很有可能臨時起意傷人。保證自己的生命健康不受傷害是最重要的,遭遇搶劫時,女性朋友比較穩妥的做法是順從犯罪分子交出財物,犯罪分子離開後立即報警,儘量記住案發時間、犯罪分子的體貌口音等特徵,為公安機關提供更多破案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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