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交所正式發佈實施回購細則》解讀

在昨日晚間滬深交易所發佈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

首先從政策出臺的角度看,是一項利好。這將為市場提供一定的流動性。在之前我們說過,A股港股化(國際化)的進程不可逆,造成的結果就是流動性減少,流動性溢價減少。估值定價會更加合理。所以我們最終得搞清楚所謂的提高流動性,這不是針對所有的股票。

下面我們對具體實施的細節進行一些重點解讀:


關於《上交所正式發佈實施回購細則》解讀


關於《上交所正式發佈實施回購細則》解讀


關於《上交所正式發佈實施回購細則》解讀


關於《上交所正式發佈實施回購細則》解讀


首先是允許上市公司“抄底”的,破淨或者短期下跌30%都可以買,其次明確了這些股票是買了可以在二級市場賣掉的。

只是在賣的過程中要“有言在先”發佈事前通知,對持有的期限做了一些要求,必須得12個月。大股東在這個期間是不允許堅持套現的。

清楚了規則我們來看一下,什麼樣的公司可能會回購。要知道美國從2009年之後存在了近十年的牛市就是回購造成的,而他們的根本原因是因為融資便宜。

目前我們國內融資可不算便宜的,當然上市公司畢竟比其他的公司融資成本要低一些的。

而上市本身就是為了融錢的,那麼本身就缺錢的是沒有資金來搞回購的。

那麼還有可能就是因為股權質押,為了不被平倉而回購的。

或者說融資的成本比較低,而回購推動股票價格上漲來的收益是大於融資成本的。

當然還有一些不好的手段,建倉完畢。洗盤下跌,然後用公司資金給私人抬轎子的的,隨著監管的嚴厲,這種行為會越來越少。

除此以外就只剩下賬面上有充裕現金流,又沒有打算對外大幅擴張的企業了。這個是我們要討論的。一般來說,這類企業要麼是行業已經處在成熟階段,到了收穫的季節。不需要額外的大筆支出,只需要固定的成本就可以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要麼就是處在產業鏈最核心的位置,用上下游的資源和資金做為自己的成本來賺錢,以至於自身擁有大量現金流。而這樣的企業往往本身也是大企業。

也只有這樣的公司才願意做回購,因為企業已經過了需要融資的階段,與其把錢分出去。不如回購把錢儘量分給自己。

所以未來市場上可能會有“回購”概念的股票,那麼作為投資人你應該分清楚,到底回購是為了更好的價格賣出了,還是隻是為了更好的獲得融資去回購,亦或者公司甚至不願意在把利潤分給投資人,回購只是為把更多的利益分配給自己。

總體而言本次的回購政策是利好大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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