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門診如何報銷?一文看懂南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201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實施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全市300多萬城鄉參保居民享受同樣的醫療保險權益,實現了城鄉一體、同城同待。那麼城鄉居民參保後能夠享受怎樣的醫保待遇,住院、門診該如何報銷呢?請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你關心的問題都在裡面!

一、待遇享受期

在規定繳費期內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費的,待遇享受期為繳費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持卡就醫

參保城鄉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診時必須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並刷卡就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設定點零售藥店,藥店(除特藥藥店)購藥不能刷卡結算,也不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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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居民在非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醫保範圍外的醫療費用均由個人承擔。去醫院一定要記得刷社保卡結算哦!

三、待遇標準

在一個待遇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基金按規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藥品和項目需個人先按比例支付),具體如下:

1、門診統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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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診高費用補償待遇

一個待遇年度內,享受完門診統籌待遇後,繼續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區醫療機構就診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區醫療機構就診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額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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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門診統籌、門診高費用補償實行以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主的首診、轉診制。參保人員(學生兒童除外)在三級綜合醫療機構就醫的,應按規定先在首診醫療機構辦理轉診手續。未按規定首診、轉診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急診、搶救除外)。

3、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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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育醫療待遇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產前檢查和生育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一個待遇年度內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額300元;發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費用,參照住院支付政策執行,其中在三級醫療機構就診的,基金支付75%。

四、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與個人繳費年限掛鉤。參保人員一個待遇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用,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連續繳費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額增加1萬元,最高可增加至36萬元。中斷繳費後再次參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第一年(30萬)重新計算。

五、大病保險待遇

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發生符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規定範圍內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在一個待遇年度內,個人支付金額2萬元以上費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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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困難人群提高大病保險待遇:在一個待遇年度內,個人支付金額1萬元以上,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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