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110接警員,依法拘留沒商量!

辱罵110接警員,依法拘留沒商量!

每年1月10日,是全國110宣傳日。明天—2019年1月10日,是第33個全國110宣傳日。隨著每一年110宣傳日的到來,110的職能範圍也越來越深入人心。但當大家學會珍惜公共資源的時候,卻總有一些人想“撩”一把110,達到自己或報復或表決心或滿足好奇心的目的。下面小編就把紅山區這一年來的個別案例分享給大家。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確保有限的110資源有效地為廣大百姓服務。


辱罵110接警員,依法拘留沒商量!


案例一:2018年5月24日16時許,紅廟子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揮中心指令稱:一位自稱程某軍的當事人多次撥打赤峰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並騷擾、辱罵接警員。民警接到“110”轉警電話與程某軍繼續通話,程某軍在通話過程中情緒激動,不斷辱罵110接警員與值班民警。經警方核實:2018年5月24日16時許,程某軍酒後先後十餘次用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騷擾,通話時長達30多分鐘,通話中不斷辱罵110接警員,嚴重擾亂了“110”接處警工作秩序。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程某軍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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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18年10月31日14時許,郭某撥打110報警電話稱在紅山物流園區丟失一輛電動三輪車。在報警的過程中郭某多次辱罵接警員。經警方核實:2018年10月31日14時許,郭某酒後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並辱罵接聽電話的接警人員。郭某對其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郭某行政拘留柒日並處罰款貳佰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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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的人,無一例外,都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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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110已經成為人民群眾生活不可或缺的求助服務渠道,然而,謊報警情、惡意騷擾等現象也屢見不鮮,這些騷擾110的現象不僅佔用了寶貴的110資源,也影響110接處警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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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這裡再次提醒大家

110報警平臺是重要的公共資源,擔負著緊急警情、緊急救險的重要職責,公民應合理、合法使用110報警求助電話,把有限的公共資源讓給真正需要的人。惡意騷擾110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進行處罰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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