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动世界的那些人——高盛公司

大名鼎鼎的高盛也曾经无比弱小,也曾经作为一家由犹太人所经营的公司因而只能在很狭窄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也曾经是一个有很多弱点,仅仅在大宗交易、商业票据以及风险套利这三个独立业务上拥有明显优势的二流企业,也曾经在多项投资和决策中失误并且付出高昂代价……

但最终,这家起源自地位卑微家族的家族型企业,却发展成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投资银行以及现在的金融业巨头。


敌意收购与竞争对手

在敌意收购在美国刚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有一天高盛的合伙人弗莱德曼在一家律师行和人讨论一个案子。这个时候那家律师行的一个工作人员拿着第二天《纽约时报》的小样走了进来请自己的老板过目,那上面印着某个敌意收购方第二天准备用来启动针对盖洛克纸业公司的要约收购的广告。

弗莱德曼得知后,匆忙走出会议室,打电话告诉自己的同事:“给盖洛克打电话,告诉他们两件事:第一,他们明天将被敌意攻击;第二,我们准备好了帮助他们。”从那以后,高盛负责并购业务的团队每天晚上10点都会有人专门打出租车到离《纽约时报》印刷点最近的地方,等待新鲜出炉的第二天的报纸。在他们看来,一个交易是交给自己还是让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可能差的就是这先人一步的几十分钟。

这就是高盛,从小故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高盛强韧的一面,可以说高盛由弱到强就是这样一步步走来的。

搅动世界的那些人——高盛公司

小型家族企业

1869年,48岁的德国犹太人后裔马库斯·戈德曼在纽约曼哈顿南部松树街一间狭窄的小屋里挂出了“马库斯·戈德曼公司”的招牌。这就是高盛的前身,主营业务是倒卖商业本票。当时,一些缺钱的企业会从富裕的珠宝商和皮革商那里借钱,并立下借款字据,到还款期限时再凭字据还钱。这种字据是可以转让的,到期时,谁手中持有字据,企业就把钱还给谁。这种字据就是商业本票。

渐渐的,戈德曼开始意识到,本票倒卖这种不起眼的经营手段远比不上股票和债券承销业务所能创造的利润。为了把公司做大,1882年,戈德曼邀请女婿塞缪尔·萨克斯加入公司,成为公司合伙人,并将公司更名为“戈德曼和萨克斯公司”,即高盛。

3年后,他的儿子亨利·戈德曼也进入公司并成为合伙人。当时的高盛,是一家以血缘和姻亲关系为纽带、实行合伙人制度的小型家族企业,即由家族中的几个人合伙并共同拥有公司股份、分享经营利润。比高盛更早成立的罗斯柴尔德金融集团、摩根公司以及雷曼兄弟公司等,也都是采用这种合伙人经营机制。

搅动世界的那些人——高盛公司

高盛崛起

20世纪初期的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迅猛发展,在经济甚至政治领域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摩根为代表的大财团,影响力甚至一度与美国总统平起平坐。处于相对弱势的高盛,没有错过难得的发展机遇,30年里联合雷曼兄弟公司,为56家企业完成了114次证券承销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高盛公司一直实行合伙人制,在高盛的等级体制中,能成为合伙人是升迁的重要步骤。在高盛全球2万多员工中,只有200多人能成为合伙人,他们年薪可达60万美元以上,并可参与公司分红。合伙人每两年就重新评选一次,竞争非常激烈,大多数合伙人的任期都很短暂。

这一竞争正在加剧。在20世纪80年代,高盛合伙人平均任期达10年,而现在仅有8年。激烈的竞争使得高盛职员工作起来格外卖力。往往是当华尔街其他银行想到要拜访某客户时,高盛早就拜访过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2年一次的合伙人选拔就成为了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往往一选就是7个月。2.4万名员工都想成为1200名中层中的一员,而1200人又个个想成为300名合伙人之一。而这300人,年薪60万美元以上,还可以参与公司分红。这一机制的特点,很好地保证了所有高盛员工一面努力赚钱,一面对共同利益进行高度监督。

一位合伙人曾经这样解释高盛的合伙人制度:“高盛公司看起来就像有五六十个小部门在运营,并且他们有充分的自由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在这个组织里,获得声望的唯一途径就是业务上的成功,得到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手段则是相互合作。”

搅动世界的那些人——高盛公司

就这样,高盛在合伙制下成功地运转了很多年。但是,1998年,当金融市场的合并使高盛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高盛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需要更好的融资渠道时,高盛适时地放弃了合伙制而转变成为上市公司。

但是近几年来高盛为人所熟知,大多是因为各种麻烦与控诉,比如今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高盛提出控告,指控后者在金融危机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在次级债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涉嫌欺诈投资者,造成投资者损失约10亿美元。高盛欺诈案也与证交会达成和解。

最终高盛同意,向美国财政部和几家潜在受害方支付5.5亿美元的罚款和赔偿,以了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其提出的“欺诈门”指控,这也创下了华尔街单个公司领受罚单的新纪录。

对高盛来说,5.5亿美元只能算是“小钱”,更值得担心的其实是,高盛的商业模式受到压力。对利益冲突的密集调查将导致该公司无法像从前一样在客户和自身利益之间游刃有余,因为它不再能一方面作为客户的顾问、金融家和做市商,一方面又为自己积极投资。美国金融改革法案中关于证券化利益冲突的条款就是为高盛量身订做。

在2008年9月22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采取了一项非同一般的措施,批准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团从投资银行转型为传统的银行控股公司。这是华尔街,也是全球金融市场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这意味着,全球排名第一与第二的独立性投资银行,也将变成一个混业经营的银行机构。高盛作为投资银行百年的辉煌,在2008年的这个多事之秋成为一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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