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公安局榮獲“貴州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表彰

為激勵各族幹部群眾進一步弘揚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促進民族團結事業不斷髮展。2019年1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對全省加快脫貧攻堅、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進行頒獎,羅甸縣公安局被授予“貴州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

為進一步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職能作用,羅甸縣公安局始終高度重視民族團結工作,以維護民族團結和諧穩定為主抓手,積極整合各項職能,有力維護了全縣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營造了安全安定的社會治安環境,較好地服務了羅甸縣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大局。

維護大穩定,促進大發展。不斷完善維穩機制建設,通過大走訪、召開“警民議事會”、“警務聯席會”等方式持續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的摸排化解工作,主動作為,及時穩妥處置、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消除誘發各類不穩定因素。同時強化基層基礎建設,以深化戶籍改革、服務群眾為抓手,持續開展“預約服務”、“延時服務”、“上門服務”等警務前移便民利民新舉措,進一步構建和諧警民關係,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持續提升。

通過持續與鄰縣互聯共通、信息共享、治安管控等方面的交流,建縣以來,羅甸縣邊界多地均未發生因民族間問題引發的案件和群體性事件,邊界各民族間團結友好相處,有力促進了多地社會平安穩定。

罗甸县公安局荣获“贵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

將推進民族團結與公安主責相結合,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建立“135”快速接處警反應機制,堅定不移地貫徹嚴打方針,突出合成作戰和專業打擊,不斷提升體系化實戰效能。通過嚴防嚴打實現了刑事發破案件“一升一降”,體系化打擊、刑事偵查工作排名全州前列;有力震懾和遏制了“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進一步淨化了社會治安環境。2014年8月份以來,實現了連續1000余天街面兩搶零發案,連續1000余天校園周邊零侵害,連續1000余天道路交通零重大事故,社會大局穩定、治安持續向好,營造了民族團結進步、平安和諧的良好氛圍

罗甸县公安局荣获“贵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

精準構建脫貧攻堅體系,以局領導包村、分管科室包組、科室民警輔警包戶的“三包”責任制狠抓脫貧攻堅工作,全局110名領導同志包保4個行政村、37個自然組、697戶貧困戶、2984名貧困人口,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罗甸县公安局荣获“贵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

民族團結進步是一種精神、一種追求,它對凝聚人心、整合社會起著重要作用。羅甸縣公安局全警將站在服務廣大民族群眾的最前沿、第一線,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深入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問題,強化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不斷加強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一如繼往更好地開展民族團結創建工作,為全縣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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