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資質新一輪動態核查又開始了 哪些企業將成為核查重點?

新年伊始,一些地方住建部門就發佈了建築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新的一年中,哪些建築企業可能成為動態核查的重點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山西和遼寧住建廳近期發佈的動態核查的通知。

山西

1月8日,山西住建廳發佈《關於開展2018年度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工作的通知》,確定對全省工程勘察企業、工程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開展2018年度資質動態考核工作,考核範圍包括:

1.動態考核結論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的企業(含中央駐晉企業);

2.2018年新設立核准的企業;

3.2018年度有不良行為記錄或因本單位原因導致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

並且要求以上企業的資質證書均須在有效期內,或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已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

上面的考核範圍中提到“動態核查結論有效期”,是山西省住建廳頒佈的《建設類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及誠信評價辦法》的規定。該辦法規定:建設類企業資質動態考核及誠信評價考核內容分為必備條件、綜合評分兩部分。凡必備條件考核未能通過的,不進入評分階段,考核結論為“不合格”。必備條件考核通過的,按得分核定結論,80分以上為合格,有效期兩年;60~80分為基本合格,有效期一年;60分以下為不合格。與之相對應的誠信評價結論為A級、B級、C級。對考核評價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企業,未達到法定條件的,一年內不受理企業資質升級、增項申請。對考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省、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停業整頓,不得參加招標投標活動。停業整頓期滿,複核仍不合格的,省、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作出降低資質等級或註銷資質的處罰;或向上級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處罰建議。

遼寧

建築資質新一輪動態核查又開始了 哪些企業將成為核查重點?

動態核查

1月14日,遼寧省住建廳、遼寧省統計局發佈關於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規定,在遼寧省轄區範圍內取得營業執照和建築業企業從業資質證書的法人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築業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中沒有省、市審批資質的企業除外),其中於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為本次動態監管對象。這個規定相對比較寬泛,主要是對取得建築資質時間點的規定。但通知中還規定應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作為實地核查的重點對象:

1.符合統計標準但未納入統計調查名錄庫,未按時報送統計報表,報送統計數據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進入點調系統但報送點調數據與統計數據不一致的;

2.一年內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3.資質申請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4.存在買賣租借資格(註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的;

5.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過期未辦理延續的;

6.在市場檢查中有圍標、串標、轉包、掛靠等不良行為的;

7.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

8.被投訴舉報的;

9.有嚴重失信行為或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

綜合這兩個省的通知來看,2018年有不良行為的(比如遼寧發佈的通知中列舉的行為)和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肯定是資質動態核查的重點。建築企業應自查一下,看是否有不良行為和質量安全事故。如果有過,就要做好應對動態核查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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