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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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內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

(一)重大決策包括:

1、本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調整;

2、本公司年度總體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

3、本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和調整;

4、制定和出臺涉及全公司的規章制度;

5、涉及本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6、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

7、上級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項。

(二)重要幹部任免包括:

1、公司內經濟幹部的任免;

2、公司內人員的調進和調出;

3、公司內幹部的調整和任免;

4、縣級以上榮譽人選的推薦;

5、對本公司幹部職工的獎勵和對違犯黨紀政紀的幹部職工的處理意見。

(三)重大項目安排包括:

1、辦公設備(指固定資產)的購置;

2、組織開展大型活動資金的安排意見;

3、交通機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資金安排。

(四)大額資金標準:

支出金額一個事項一次使用現金在10萬元以上和司屬各科室一次性花費10000元以上的,使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購置、考察學習、會議、培訓、燃修、高規格公務接待等。

二、決策的原則

決策必須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的紀律;必須按照職責和權限進行;必須實行集體討論決定,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論證,實行科學決策。

三、決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決策問題,應根據具體情況,經公司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醞釀,提出初步設想,在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黨支部集體討論後做出決策。

2、重要幹部任免,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由支部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

3、重大項目的安排必須由承辦科室在充分調查研究或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方案和報告,經主管領導審閱同意後,提交領導班子會討論決定。

4、大額度資金必須由使用公司擬定支出計劃或報告,報主管領導審閱同意後,提交領導班子會討論決定。

5、由黨支部會議決定的事項,要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負責。

四、決策的實施

1、集體決定的事項,由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組織實施,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

2、領導幹部要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帶頭執行“三重一大”的有關規定,並要求所主管的科室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問題的工作會議、領導班子會,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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