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纪检监察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中卫市纪检监察工作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践行“五个积极作为”要求,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紧夯实。积极协助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四责合一”“六责联动”的“4+6”责任落实机制,通过“清单式”明责、“纪实式”履责、“透明式”述责、“常态式”督责、“量化式”考责、连带式”问责,不断拧紧“两个责任”链条。

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紧盯重要节点,先后组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1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93个。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40人,对23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纪律教育不断巩固深化。深化“五谈两会一报告”机制,开展各类谈话7015人次。编发《“清廉中卫”建设探索与纪实》(2017年卷)700本、廉政教育提醒短信6517条。深化巩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落实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1+6”机制,组织1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897余人次、接受“旁听庭审”教育80余人次。

执纪监督效能更加凸显。在纪律监督方面,研究制定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14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在派驻监督方面,建立了派驻纪检机构“双报告”制度,实行“AB岗”“主配角”。在巡察监督方面,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中卫市新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制度》《中卫市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了两轮巡察。

惩治腐败更加坚强有力。助力脱贫攻坚战,选派2名干部到海原县纪委挂职任副书记,督促指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提级查办、直查直纠,常委分片包抓,对涉及县(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提级办理,涉及村书记、村主任的问题线索,由县(区)纪委直查直办。全力抓好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中央巡视整改,研究制定了委机关《分工意见》,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小结、两月一报告”督查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市纪委牵头落实的7项整改内容41项整改措施,已整改3项整改措施。

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市、县(区)两级监委于今年1月份全部组建挂牌并规范运行、依法履职,41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加快留置场所建设,在现有戒毒所监区内改建留置场所,在规划建设的中卫市监管中心同步规划建设独立的留置场所。

自身建设有效加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1+3”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强化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和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中卫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