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高管“落馬”,互聯網腐敗為何屢禁不止

12月4日,阿里大文娛集團消息:根據舉報,原總裁楊偉東因經濟問題,正在配合警方調查。這條新聞再次集中了人們對公司企業腐敗的關注。

再一高管“落馬”,互聯網腐敗為何屢禁不止

在這幾年的反腐高壓形勢下,互聯網行業也終非淨土,一批又一批的高管相繼落馬:

2013年7月5日,阿里巴巴發佈公告稱,原聚划算總經理閻利珉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刑事拘留。

2015年7月,時任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騰訊前高管劉春寧被警方帶走調查,後被查出履職騰訊期間涉嫌非法受賄,在兩單在線視頻版權的購買中收受好處費,為他人謀取利益。

2016年7月,嗶哩嗶哩彈幕網(B站)在《致合作伙伴的公開信》中表示,其前遊戲運營負責人高楠楠,夥同其丈夫以及親屬開辦公司進行利益輸送,金額超100萬元,涉嫌職務犯罪。

2016年9月,兩名去哪兒網呼叫中心員工夥同公司外部人員惡意騙取機票退賠款以謀取私利,後被海淀警方刑拘並被檢察院批捕。

2016年11月4日,據百度職業道德委員會內部郵件,時任百度副總裁李明遠在參與公司某收購項目中,與被收購公司負責人有私下鉅額經濟往來;在其所管理的業務範圍內,與某遊戲合作伙伴的負責人有私下鉅額經濟往來。

2018年5月,據法制日報報道,今日頭條通過內部郵件通報一起員工受賄案件,旗下火山小視頻原運營負責人黃某因涉嫌在職期間收受賄賂等問題被移交警方。

再一高管“落馬”,互聯網腐敗為何屢禁不止

可見,不管是在BAT還是其它知名互聯網公司,腐敗的現象都層出不窮,雖然各家公司都制定了相關反腐制度,但是,只要是有利潤的地方,人心就難測。因此,在小企業迅速擴張業務規模、獲取更大市場份額的過程中,公司內部的組織管理應當及時調整,設立相應的章程制度,對反腐事宜有更明確的規定。在行業層面上,也應由國家或行業組織來牽頭設立共同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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