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五人酒后损坏信号灯 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8年11月25日早上7时,林州市公安局临淇派出所接到临淇镇

道班工作人员报警称:在临淇镇荒庄村北口的一台移动交通指示灯被损毁。接到报警后,民警王玉军、王海涛迅速赶到现场。

经民警询问工作人员得知,昨日下午17点下班时红绿灯还完好无损。今日早上上班后发现信号灯已经损坏。经现场勘验,交通信号灯四周有散乱的石头,而且信号上有明显的脚印,认定应该为人为故意损坏。但是,现场没有监控视频,信号灯损坏的时间又是晚上,导致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由于该案件损坏的是交通信号设施,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极坏,群众纷纷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民警王玉军、王海涛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走访周边群众,并调取沿路视频监控查找嫌疑人踪迹。另一路加大对信号灯的物价鉴定工作。同时所长杨增法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查找目击证人和知情者,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梳理线索和分析可疑人员的活动轨迹及走访群众确定荒庄村牛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民警立即对五人的亲朋好友和家人做思想工作,最终2019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牛某某等五人到临淇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牛某某、王某某等五人对其损坏信号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2018年11月24日晚上,五人在临淇镇吃饭、唱歌玩耍至凌晨24时,仍感到毫无睡意,走到荒庄村路口时,看到有一台移动交通信号灯,五人立即上前用推拉、脚踹、石头砸等方式将信号灯损毁后回家睡觉。

目前,牛某某、王某某等五人因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林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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