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趙老虎”只是故意傷害?檢察官細緻審查挖漏罪

「扫黑除恶」“赵老虎”只是故意伤害?检察官细致审查挖漏罪

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多次在他人開設的賭場內向參賭人員違法放貸,提供賭資,收取高額利息,在索要非法債務時攜帶砍刀、鋼管等工具致使他人頭部、膝部、肘部受傷。近日,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被告人趙老虎等人上訴,維持原判,該案塵埃落定。

趙老虎曾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刑。刑滿出獄後,一直無正當職業,混跡於社會。

2016年6月至8月,梅冠文單獨及夥同謝三多次變換地點開設賭場,召集多人聚眾賭博,從中抽頭,數額巨大。趙老虎、陳春香糾集有前科的李武、陳淼、蘇明、陳威等人,給他們發工資,安排吃喝,讓他們在梅冠文、謝三開設的賭場裡賣香菸、放高利貸,收取高額利息。

經常在賭場賭博的李某因賭博輸錢,先後從趙老虎、陳春香處借高利貸十五六萬元(月息五分)。2016年7月25日,李某實在沒有辦法償還從趙老虎、陳春香處借的一筆4萬元高利貸,就給陳春香補寫了一張4萬元的借條,並註明用於生意資金週轉。同年9月16日,趙老虎、陳春香糾集李武、陳淼、蘇明、陳威等人找李某索要4萬元高利貸時,持砍刀等將李某的兒子砍成輕傷。

2016年11月10日,趙老虎、陳春香被抓獲歸案,二人故意隱瞞他人違法犯罪事實,作虛假供述,加大了偵查機關偵破案件的難度。趙老虎供述是自己一人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事實,致使同案犯李武、陳淼、蘇明、陳威等人在2016年未到案接受刑事追究。後趙老虎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

2017年1月,正陽縣檢察院在審查梅冠文、謝三開設賭場案時,發現趙老虎、陳春香、李武、陳淼、蘇明、陳威在賭場內違法放貸的行為,已經涉嫌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因此發出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建議將趙老虎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押回重審,並建議公安機關補充移送陳春香、李武、陳淼、蘇明、陳威涉嫌開設賭場漏罪的犯罪事實。

2018年7月,正陽縣檢察院經過認真審查,認為趙老虎、陳春香等人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趙老虎、陳春香為首要分子,李武、陳淼、蘇明、陳威相對固定參與,除陳春香外,其他涉案人員均有刑事前科。於是,該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時建議,陳春香、李武、陳淼、蘇明、陳威因索要非法債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5人的刑事責任,對陳春香、李武、陳淼、蘇明、陳威提起公訴;在偵查機關沒有移送趙老虎、陳春香、李武、陳淼、蘇明、陳威涉嫌開設賭場罪的情況下,認定趙老虎、陳春香帶領李武、陳淼、蘇明、陳威在明知梅冠文、謝三開設賭場的情況下,向賭場內參與賭博的人員放高利貸,收取高額利息,屬於與開設賭場者的事前或事中同謀,且該放貸行為助長了賭博行為,致使多名參賭人員負債累累,嚴重危害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應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同時還查明,2017年4月23日,同案犯陳淼在正陽縣某KTV夥同魏某、劉某等人手持木棍無故將李某某、陳某、代某等人打傷。經鑑定,李某某面部損傷屬輕傷,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陳淼等人的刑事責任。

法院採納了該院提出的量刑建議,認定趙老虎在刑罰執行完畢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應把前後兩個罪所判處刑罰合併執行。趙老虎、陳春香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趙老虎、梅冠文、謝三在開設賭場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陳淼在尋釁滋事犯罪中是主犯。梅冠文、李武曾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2018年9月20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趙老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萬元。其他惡勢力犯罪集團涉案人員分別被法院判處一年零六個月至四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數額不等罰金。趙老虎等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駐馬店市中級法院,法院日前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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