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昆明拟允许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为167元

从单位辞职后

公积金就断缴了

好担心失去贷款资格啊!

怎么办,好心塞……



好消息!昆明拟允许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为167元


莫慌

以后个人也能缴纳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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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昆明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允许无固定用工单位的个人缴存公积金,市民可自愿缴存,并享受购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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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提出,在昆明市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以下简称自愿缴存者),在具有昆明市户籍或取得昆明市居住证,且在昆明市正常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或以上的人员,皆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提取和使用参照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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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自愿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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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求意见稿,可以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就业人员,包括:

(一) 个体工商户

(二) 自由职业者

(三)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想要自愿存缴还要达到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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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想要自愿存缴住房公积金,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三)在本市正常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或以上(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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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缴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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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明确,自愿缴存者的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月平均收入,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

存缴基数是多少?

月存缴额怎么算?

根据办法规定,缴存基数按规定每年可调整一次,自愿缴存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缴存基数的10%。

存缴基数上限:

存缴基数上限不得高于昆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目前,2017年昆明平均工资为6362.5元,通过计算,自愿缴存者的存缴基数上限为19088元。

存缴基数下限:

存缴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昆明市主城区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自愿缴存者的存缴基数下限为1670元。

月缴存额算法公式:

自愿缴存者月缴存额=[缴存基数*10%](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通过计算,昆明市自愿存缴者月最高缴存额为1909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67元。

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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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缴存者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向市公积金中心就近管理部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

3、近一年城镇基本养老金缴费证明;

4、就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雇员的,提供劳动手册;属于其他自愿缴存人员的,提供个人从业情况声明)。

已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自愿缴存者,沿用已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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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满1年以上可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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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要提醒你,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缴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也就是说,自愿缴存者也需缴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

还有以下事项你需要了解

◆ 自愿缴存者购买住房时,只要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自愿缴存者要继续履行缴存义务,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留存余额不得低于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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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住房贷款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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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个人自住房贷款额度为:

单职工30万元

双职工50万元

因公积金贷款利息较低,利用公积金购房贷款可省下一大笔利息款。

待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全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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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存在以下行为,将收回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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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且贷款未结清的自愿缴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本息。

1、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

2、虚假转为单位缴存的;

3、违反其他贷后管理要求的;

目前,《管理办法》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若有意见或者建议,可前往昆明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意见反馈表。

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拨打0871-63188792反馈至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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