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金立破產清算申請,金立宣告破產?

法院受理金立破產清算申請,金立宣告破產?

近日,各大網站上刊登了一份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金立公司破產清算申請的裁定書,該份裁定書預示著金立公司正式進入破產的司法程序。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這份裁定書,說說破產的那些事。

法院受理金立破產清算申請,金立宣告破產?

一、誰可以提出破產清算申請?提出破產清算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今年5月8日,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立公司”)破產清算的申請。

那麼破產清算的申請究竟可以由哪些人提出?又可以在什麼條件下提出呢?

法院受理金立破產清算申請,金立宣告破產?

根據裁定書載明的內容,華興銀行深圳分行與金立公司在2017年簽訂了四份《匯票承兌合同》,後華興銀行深圳分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相繼到期,但金立公司並未按照《匯票承兌合同》支付承兌,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為到期的承兌匯票墊款。根據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的主張,截止2018年11月20日,華興銀行深圳分行對金立公司享有到期未清償的債權金額(本金和利息)總計266656669.5元。

那麼在本案中,華興銀行深圳分行是以債權人的身份,以債務人金立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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