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基層因督查放棄實際工作

別讓基層因督查放棄實際工作

督察檢查原本是一項非常好的檢查制度,上級能夠很方便的瞭解工作的進度,可是現在因為接受督察的次數太多,太過於脫離實際,每次檢查就會要求提供資料臺賬、照片、書面記錄、會議記錄等等,基層很多時候疲於應付,有些工作就只會呈現在資料上面,而實際工作可能開展情況非常不樂觀。這與督察檢查的原意背道而馳。有些督察一天就要督察好幾個鄉鎮,到一個地方也是草草了事,但是基層對於每次督察都要認真準備好久,防止出現督察排名靠後,影響集體。

督查與問責息息相關,為了使督查的人有個好印象,基層領導有時不得不放下手裡面很重要的工作陪同檢查。有的基層工作人員聽說來督查檢查,不得不放棄正常的週末,從家裡回到單位加班。我在休婚假期間接到通知上級要來督察,最終改機票當日趕回單位加班,放棄休假。如果督查檢查名目繁多、頻率過高、多頭重複,不是在陪同檢查就是在迎接檢查的路上,檢查完了還在擔心會不會被問責。

別讓基層因督查放棄實際工作

實際上,很多部門也知道有些督查檢查是形式主義,但他們依然樂此不疲。因為按部就班地督查,是推卸責任的最好辦法,將原本自己的責任層層壓實到基層。最無奈的是,有些督查檢查組是臨時從各個部門抽調人員拼湊起來的,對某項具體工作並不熟悉,但他們卻決定著基層最終的排名。

最近,印發的《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應該說,上級的通知是及時的,亦擊中了基層的痛點。要貫徹落實好上級的“督查減負令”,就必須要切實做到“減負提質”。這其中,就要“實事求是”,尊重規律,“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核”,要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進行督查,比如,減少次數但並不固定檢查的具體時間;對於工作難度大、程序複雜的事項,可以帶著標準、規則,就不同時間段的具體要求有針對性地去督促檢查;對於涉及多個不同部門的同類事項可合併,防止重複扎堆、層層加碼。還要摒棄的是那些形式主義、勞民傷財、虛頭巴腦的沒有必要的督察,不能督查就把所有責任推卸給基層。

這次的要求明確具體,有硬指標,要求從各級黨委和政府“開展專項清理”,“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減少50%以上”。希望能夠迅速行動,切實貫徹中央精神,切實為基層減負鬆綁,讓他們有更多時間為民辦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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