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树立交通文明意识,展文明城市风采!

「台江」树立交通文明意识,展文明城市风采!

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份也是第七个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是“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确实提高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福州交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

11月30日,台江交警大队联合区政府办、爱卫办、鳌峰街道办事处等13家区级部门在鳌祥佳园开展“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到社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公民的交通法制观念。

「台江」树立交通文明意识,展文明城市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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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树立交通文明意识,展文明城市风采!

12月5日,台江交警大队小桥中队副中队长郭东华和民警孙长腾走进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用平实而有趣的语言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结合互动体验环节,让小朋友学习到交通安全知识。

「台江」树立交通文明意识,展文明城市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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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台江交警大队小桥中队副中队长郭东华和民警孙长腾走进群众路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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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 黍 温 馨 提 示

1、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不具备接送孩子资格的“三无”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坚决拒绝乘坐各种货车或农用车上学、放学。

2、禁止租用七座及以上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3、假如您家离学校不远,建议您鼓励孩子步行上学、放学。

4、乘坐校车的同学遵守以下纪律:①自觉遵守纪律②不在车内打闹③严禁在车辆行驶中将身体探出车外④在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

5、发现有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真诚地请您及时告知学校或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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