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院首次采用速裁程序 集中起诉一批认罪认罚案件

  11月6日,绥滨县院向县人民法院集中起诉了六件认罪认罚案件,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绥滨县院首次采用速裁程序 集中起诉一批认罪认罚案件

  10月26日,新刑诉法修改,增加了速裁程序,这一法律的修改,给检察公诉工作带来新的工作内容,为此,绥滨县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贯彻落实,三个方向同步开展工作,主管检察长与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联系,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司法局为绥滨院选派两名资深律师,绥滨院设律师值班办公室,为值班律师更好的参与认罪认罚活动提供保证。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商定公安机关集中移送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同时,与县人民法院召开协调会议,就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使用交换意见,就量刑建议,开庭程序等具体适用问题达成共识,以推动该程序的迅速实施。法院同意对集中起诉的速裁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绥滨县院首次采用速裁程序 集中起诉一批认罪认罚案件

  集中办理适用速裁程序,必须相应缩短办案时限,提高诉讼效率,这种做法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高效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对刑事诉讼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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