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身鋼筋製作及安裝作業指導書

1 適用範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於橋樑墩身鋼筋製作、安裝施工。

2 作業準備

2.1 內業技術準備

從事鋼筋加工和焊接的操作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定佩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具。

2.2 外業技術準備

所有材料機具及時進場,機械設備狀況良好。作業面具備施工條件,鋼筋試驗全部完成。鋼筋加工所需固定胎具加工完畢送至現場。

3 技術要求

3.1 鋼筋加工

3.1.1 根據圖紙編制配料單,應綜合考慮鋼筋原材長度和所需長度進行編制,鋼筋下料長度應考慮鋼筋彎曲時的伸長量,保證保護層厚度及施工方便。

3.1.2 鋼筋在加工棚內集中加工,運至現場綁紮成型。

3.1.3 鋼筋使用前進行調直、除鏽去汙。

3.1.4 採用鋼筋彎曲機在工作臺上進行鋼筋彎制。

3.2 鋼筋接頭

3.2.1 墩身鋼筋接頭應採用閃光對焊、套筒連接、單面或雙面搭接焊等方式,鋼筋焊接接頭應按批抽取試件做力學性能試驗。

3.2.2 冬季閃光對焊應在室內進行,焊接時環境氣溫不宜低於0℃;冬季電弧焊時應有防雪、防風及保溫措施,並應選用韌性較好的焊條,焊接後嚴禁立即接觸冰雪。

3.2.3 閃光對焊每批鋼筋焊接前,應先進行試焊,並做冷彎試驗.待其結果合格後方可正式進行焊接。

1 閃光對焊的接頭周緣應有適當的鐓粗部分,並呈均勻的毛刺外形;

2 鋼筋表面不應有明顯的燒傷或裂紋;

3 接頭彎折的角度不得大於4°;

4 接頭軸線的偏移不得大於0.ld(d為鋼筋直徑),並不得大於2mm。

3.2.4 鋼筋電弧焊接頭的搭接部分要預彎,預彎長度單面焊為10倍的鋼筋直徑,雙面焊為5倍的鋼筋直徑。箍筋搭接部分雙面焊應不小於5倍的鋼筋直徑,單面焊不應不小於10倍的鋼筋直徑。兩搭接鋼筋的軸線應位於同一直線上,見圖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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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4 雙面(單面)電弧焊示意圖

3.2.5 在同條件下完成並經外觀檢查合格的焊接接頭,每200個(不足200個也按一批計)從中切取6個試件,3個做拉力試驗,3個做冷彎試驗。

4 施工程序與工藝流程

4.1 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為:清理承臺頂面——測放橋墩中心及墩身輪廓線——固定鋼筋定位胎具——搭設鋼管腳手架——對墩身預埋件進行加工製作——作防腐處理穿箍——綁紮——用紅油漆標誌綜合接地鋼筋——連接好接地端子——綁混凝土墊塊——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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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藝流程

圖4.2 墩身鋼筋製作、安裝工藝流程圖

5 施工要求

5.1 施工準備

鋼筋:鋼筋進場時,必須對其質量指標進行全面檢查,並按照批次抽取試件做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和伸長率和冷彎試驗。

電焊條:應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品種、規格和技術性能等應符合現行標準及施工圖要求。

其他材料:綁紮絲、切割片等。

鋼筋試驗:鋼筋原材料試驗合格後,試驗員及時通知物資部門,物資部門負責在現場做好標識,標明報告編號。鋼筋加工工班長組織電焊工對鋼筋進行試焊,並將試焊件送檢,檢測合格的方能進行焊接作業。

5.2 施工工藝

5.2.1 橋樑墩身鋼筋由加工廠統一下料加工,運至現場綁紮安裝。鋼筋的製作和安裝必須符合現行規範和驗標要求。墩身鋼筋的保護層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製作安裝,並不得小於4cm。保護層偏差不得大於10mm。

5.2.2 鋼筋基本要求:運到現場的鋼筋具有出廠合格證,表面潔淨。使用前將表面雜物清除乾淨。鋼筋平直,無局部彎折。各種鋼筋下料尺寸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

5.2.3 成型安裝要求:基底預埋墩樁鋼筋位置,採用鋼筋胎具控制,確保鋼筋位置準確,以滿足設計鋼筋保護層的要求。鋼筋胎具根據不同結構尺寸的墩柱鋼筋佈置分別採用角鋼製作,並在角鋼胎架四周焊設與固定架連接的網管,一個墩柱脂具數量不少於2個,一個設於承臺頂面以上50cm範圍內,另一個設於承臺頂面4~5m位置,具體位置應根據預埋鋼筋高低作適當調整。胎具採用穿銷式組裝,對拉定型,以便於拆裝。固定胎具的腳手架要獨立搭設,不得與施工腳手架連接。要求固定腳手架穩固可靠,在施工中專人看護,不得碰撞。

5.2.4 樁頂錨固筋與承臺或墩臺基礎錨固筋按規範和設計要求連接牢固,形成一體;基底預埋鋼筋位置準確,滿足鋼筋保護層的要求;鋼筋骨架綁紮適量的墊塊,以保持鋼筋在模板中的準確位置和保護層厚度。

5.2.5 鋼筋骨架綁紮成型後,綁設墊塊,每平米不少於4個,以保持鋼筋在模板中的準確位置和保護層厚度。

5.2.6 首先將箍筋套在樁頂預留伸出豎筋上,並與樁頂伸出箍筋焊接,接著將墩柱豎筋按照胎具的卡位立好並與樁頂伸出豎筋焊接,接頭要求上下相互錯開。墩柱豎筋上端通過上部胎具卡位固定,以控制豎筋垂直度。根據施工圖紙,準確在豎筋上標出箍筋、加勁筋的控制綁紮位置,將製備好的對應墩柱加勁箍按豎筋上標出的控制綁紮位置從下往上與豎筋綁紮緊密,再將加勁箍與四周每根墩柱豎筋緊密綁紮,要求綁紮後加勁箍筋面水平。

5.2.7 為保證澆築混凝土時鋼筋保護層的厚度,保證在混凝土表面看不到墊塊痕跡,側模安裝時可採用塑料墊塊或在鋼筋骨架外側綁紮支腿型的同級混凝土墊塊,以增加混凝土表面的美觀性。箍筋綁紮時,應在鋼筋骨架外側綁紮與墩身同級的混凝土墊塊,墊塊密度不少於4個/m

2,以保證澆築時墩柱鋼筋的保護層厚度。

5.2.8 鋼筋接頭所在截面按規範要求錯開佈置,同一截面鋼筋接頭不得超過該截面鋼筋總數的50%。鋼筋加工時需採用閃光對焊連接或搭接焊接。

5.2.9 用於綜合接地的鋼筋必須在墩身的鋼筋上下部位設置明顯標誌,在地面以下20cm及墩頂等引出位置按規定連接好接地端子或上橋連接母排。

5.2.10 主筋連接採用閃光對接焊,焊接接頭的設置要避開彎曲處,距彎曲點的距離不得小於lOd(d為鋼筋直徑),同一根鋼筋要儘量少設接頭,同一截面內,同一根鋼筋上不得超過一個接頭(同一截面指兩焊接接頭在35d範圍且不小於500mm以內,或兩搭接接頭在1.3倍搭接長度範圍且不小於500mm以內)。施工前對鋼筋進行試焊,確定工藝參數。施工時,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參數,施工員、質量員對焊機參數、接頭質量隨機抽樣,確保焊接過程監控到位,焊接接興檢測由監理工程師見證抽樣送檢。

5.2.11 鋼筋綁紮採用一正一反交叉綁紮的方式,每一紮均要勒緊。成型後的鋼筋骨架自檢合格後報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掛牌置於專用場地處存放,妥善保護。

6 勞動組織

6.1 勞動力組織方式:採用架子隊或勞務隊組織模式。

6.2 根據工期組織上場施工人員,一個施工班組20~25人,其中負責人1人、技術主管1人、工班長2人、安全兼電工 1人、材料放樣2人、鋼筋加工製作7人、鋼筋安裝7人、電焊工 2人。

6.3 鋼筋加工製作和綁紮班組在相互獨立的情況下,一個施工班組一天完成20~30 t鋼筋加工及綁紮。

7 材料要求

鋼筋到達現場後,必須檢查產品合格證、附件清單和有關材質報告單或檢查報告,並進行外觀檢查,按60t為驗收批進行力學性能抽驗。

熱軋網盤條、熱軋光網鋼筋、熱軋帶肋鋼筋和餘熱處理鋼筋的檢驗要符合下列規定:

7.1 每批鋼筋要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同一交貨狀態組成,並不得大於60t。

7.2 檢查每批鋼筋的外觀質量。鋼筋表面不得有裂紋、結疤和摺疊,表面的凸塊和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於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許偏差(帶肋鋼筋為橫肋的高 度)。測量本批鋼筋的直徑偏差。

7.3 在經外觀檢查合格的每批鋼筋中任選兩根鋼筋,在其上各截取1組試樣,每組試樣各制2根試件,分別做拉伸(含抗拉強度、屈服點、伸長率)和冷彎試驗。

7.4 當試樣中有1個試驗項目不符合要求時,要另取2倍數量的試件對不合格項目做第2次試驗。當仍有l根試件不合格時,則該批鋼筋要判為不合格。

8 設備機具配製

對焊機及配套的對焊平臺、調直機、除鏽機或鋼絲刷、鋼筋切割機、鋼筋彎曲機、電焊手套、絕緣鞋、防護深色眼鏡。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性能及參數設置根據具體在用設備確定。其主要設備見表8-1、表8-2和表8-3。

表8-1 各種閃光對焊設備的主要性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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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2 常用鋼筋調直機主要技術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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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3 液壓傳動式鋼筋切斷機主要技術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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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質量控制及檢驗

9.1 質量控制

9.1.1 在無條件施焊時,對直徑25 mm及以下的鋼筋,方可採用綁紮搭接。

9.1.2 搭接接頭應分散佈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內的受力鋼筋接頭不大於50%,軸向受拉不大於25%,受壓不受限制。

9.1.3 施工過程中分不清受拉受壓時,按受拉處理。

9.1.4 焊工必須穿焊工服,戴電弧罩,高空作業時,需佩戴安全繩。

9.1.5 焊機要加蓋遮雨棚,焊把線,焊接地線的外皮應無破損,焊接地線應與鋼筋接觸良好。

9.1.6 在腳手架上焊鋼筋時,上吊鋼筋必須支護牢固。

受力鋼筋搭接接頭位置正確,其接頭相互錯開。每個搭接接頭的長度範圍內,搭接鋼筋面積不應超過該長度範圍內鋼筋總面積的1/4。所有受力鋼筋和箍筋交接處全綁紮,不得跳扎。

綁砂漿墊塊:底部鋼筋下的砂漿墊塊,一般厚度不小於50mm,間隔1m,側面的墊塊與鋼筋綁牢,不得遺漏。

9.1.7 配料時不能直接按圖紙尺寸下料,必須瞭解混凝土保護層、鋼筋彎曲、彎鉤等規定。對形狀複雜的鋼筋,要事先放好實樣,再根據具體條件選擇合適的操作參數進行彎配。下料前先進行調直。鋼筋下料、彎制、安裝使用同一把鋼尺,並定期校驗。彎配鋼筋的板距大小應根據鋼筋彎制角度和鋼筋宜徑確定。

9.1.8 根據配筋要求,算出箍筋實際分佈間距,並在綁紮前面在縱向鋼筋上作為依據。

9.1.9 綁紮鋼筋骨架,特別是大型骨架前應先制定綁紮程序,增加必要的定位鋼筋。劃出縱橫鋼筋位置線,按線綁紮固定。

搭設臨時支架,在綁紮過程中先把鋼筋固定在支架上,為防止豎筋歪斜錯位,也可先點焊定型。

垂直構件中,為防止鋼筋下滑可採用纏扣,在箍筋轉角處可採用兜扣、反十字扣,提高骨架網片的整體性。

搭接接頭處的箍筋應先綁紮好搭接接頭,然後再與箍筋綁紮,不得將搭接接頭與箍筋一次綁紮。

綁紮重要部位應採用較粗號綁紮鐵絲,綁紮時應避免交叉作業。

9.1.10 鋼筋綁紮前先預先製作墊塊,認真養護,水泥砂漿墊塊強度不應小於設計的混凝土強度。

墊塊的厚度、大小應符合設計要求。

墊塊的間距一般為每平方米一塊,以墊塊下的鋼筋不下垂為準,宜墊在縱筋(主筋)或鋼筋交叉處,交錯佈置不得橫貫保護層的全部截面。

多排鋼筋之間,必要時可墊入短鋼筋頭或其他鋼墊,但端頭不得伸入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嚴禁用碎石、碎磚、瓦片作墊塊。

鋼筋綁紮完成後,對墊塊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或破損的應進行更換,確保混凝土的保護層厚度。

9.1.11 鋼筋骨架綁紮,首先要控制單根鋼筋的彎制質量,其次是綁紮前放出主次骨架鋼筋的位置線,按確定的位置綁紮。

綁紮鋼筋骨架要檢查、控制的主要內容有鋼筋調直、除鏽、下料、彎制各道工序,並進行工序檢查交接籤認制度。

綁紮後要進行自檢,自檢內容主要有:(1)鋼筋骨架長、寬、高各部位尺寸,對角線尺寸,每順序號鋼筋的根數、相對位置;(2)鋼筋的接頭形式、接頭數量、接頭質量;(3)鋼筋的綁紮質量、墊塊分佈、保護層厚度情況;(4)預埋件設置情況;(5)模板混凝土澆築對鋼筋骨架的影響;(6)鋼筋及焊件的質量證明試驗報告。

9.1.12 加工成型的鋼筋應按指定地點堆放,用墊木墊放整齊並覆蓋,防止鋼筋變形、鏽蝕、油汙;加強墩身預埋鋼筋的保護,採取腳手架固定,固定胎具腳手架嚴禁與施工腳手架混用,必須獨立搭設,施工過程中嚴防碰撞腳手架;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一般不小於50 mm,其鋼筋墊塊不得遺漏;混凝土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要加強鋼筋保護,上下墩柱要用專梯,鋼筋網在特定部位設進人孔,在不需要作業人員下去時,恢復鋼筋位置;鋼筋對焊半成品按規格、型號分類堆放整齊標識,堆放場所應有遮蓋,防止雨淋而鏽蝕。

9.2 質量檢驗

9.2.1 墩身鋼筋製作安裝的質量檢驗標準主要有:

《客運專線鐵路橋涵施工質量驗收暫行標準》(鐵建設[2005]160號)

《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補充標準》(鐵建設[2005]160號)

《鐵路橋涵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TB 10002.3-2005)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007)

《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指南》(TZ 213-2005)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2003)

9.2.2 安裝的鋼筋品種、級別、規格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焊條、焊劑的牌號、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鋼筋進場時必須按批抽取試件做力學性能(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和伸長率)和工藝性能試驗,其質量必須符合《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網鋼筋> (GB 13013)和《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等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和謾計要求。

9.2.3 檢驗數量:以同牌號、同爐罐號、同規格、同交貨狀態的鋼筋,每60t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計。施工單位每批抽檢一次;監理單位見證取樣檢測或平行檢驗抽檢次數為施工單位抽檢次數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抽檢方法:施工單位檢查每批質量證明書和進行試驗;監理單位檢查全部質量證明書和試驗報告並進行見證取樣檢測或平行檢驗。

表9.2.3-1 鋼筋加工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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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2.3-2 鋼筋安裝及鋼筋保護層厚度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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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質量記錄及要求

9.3.1 鋼筋出廠質量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

9.3.2 鋼筋機械性能複試報告。

9.3.3 鋼筋在加工過程中發生脆斷、焊接性能不良和機械性能顯著不正常的,應有化學成分檢驗報告。

9.3.4 鋼筋接頭的拉伸試驗報告、彎曲試驗報告。

10 安全及環保要求

10.1 安全要求

10.1.1 基本作業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的佈置符合防火、防雷擊、防洪、防觸電等安全規定及安全月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生產、庫房、材料堆放場、修理間、停車場等要按業主批准的總平面佈置圖進行統一佈置。

現場道路平整、堅實、暢通,危險地點要懸掛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施工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其他人員也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定佩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具。

加工機具設備必須定期檢查保養,及時維修。

墩柱施工屬高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作業平臺設三面防護網。

10.1.2 用電安全保護措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規定執行;配電系統分級配電,配電箱,開關箱外觀完整、牢固、防雨防塵、外塗安全色並統一編號。其安裝形式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規定,並標明用途;電器設備及其金屬外殼或構架均按規定設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護;用電設備的安裝、保管和維修由專人負責,非專職電器值班人員,不得操作電器設備。

10.1.3

消防措施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肘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1.4 閃光對焊要求

焊現場要有防火設施,閃光區內不準站人,附近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焊接場必須設擋火板,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防止燙傷和失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定期進行以防火、防盜、防爆為中心的安全檢查,堵塞漏洞,發現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10.2 環保要求

現場材料、機具佈置要合理,堆放要整齊有序,鋼筋原材及半成品要上鋪下墊,完工後做到工完料盡,現場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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