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三年新增學位近5萬個,事關孩子上幼兒園,家長們都該知道

前些天,渝泉蘭若寺的頭條號,對《濟南市中心城基礎教育設施三年建設規劃》(濟政字〔2018〕61號)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

按照規劃,到2020年濟南全市將新建(含少量改擴建)教育設施385所,其中幼兒園202所2496班,小學100所3052班,初中47所1290班,九年一貫制學校28所1142班,高中8所318班。

好多人可能還沒吃透這個規劃,市裡又有新的文件出來了。

這次是專門針對學前教育的。這個文件,就是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濟政辦字〔2018〕68號)。

家裡有不滿3歲、沒進幼兒園的孩子的,或者近兩年準備要孩子的,都應該好好看一看。

下面擇要說說這個文件的內容。

1、到2020年,全市3-5歲兒童入園率達到95.5%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以上;學前教育財政性經費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幼兒園教師學歷層次和專業水平進一步提高;幼兒園辦園行為普遍規範,小學化現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廣覆蓋、保基本、促公平、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這一段,可以說是最近3年學前教育改革的任務目標。

這裡面有兩個數據很值得分析——

2020年95.5%的入園率。說明目前濟南學前兒童入園率還達不到95.5%,即便到2020年,入園率也不到100%,距離老百姓的需求,仍然有一定距離。目前入園率是多少,沒有詢問教育部門,所以不得而知。為何達不到100%入園,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家庭條件、孩子身體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

2020年普惠幼兒園覆蓋80%以上。那意味著目前濟南普惠幼兒園的覆蓋率不足80%,這個大體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公辦幼兒園奇缺;二是收費上,公辦園和民辦園差距太大,民辦園收費普遍較高,不少民辦園收費標準超出了政府規定的標準線(政府指導價)。

大家知道,現在義務教育階段是不收學費了,但各種教輔和報班支出,其實對家長們來說並不輕鬆。相比之下,幼兒園階段明面上的支出,比上小學、初中還要多。原因就在於學前教育沒有納入義務教育範疇,文件後面有一句話提到“到2020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達到民辦幼兒園總數的50%以上”,也就是說,目前濟南普惠民辦幼兒園不到總數的一半,超過一半的民辦幼兒園收費得不到規範和控制,所以各種成本最後落到了家長們的頭上,成為一筆不小的負擔。

2、通過規劃制定和實施,確保進一步擴增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總量,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擴建幼兒園215處,新增1660個班,新增學位49800個。

這裡,要求各區縣統籌考慮城鎮化進程、人口變化趨勢等因素,做好2018-2020年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幼兒園總體佈局規劃。將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居住區規劃,確定每所幼兒園的具體位置、四至範圍、建設規模和完成時限。幼兒園佈局建設規劃還要以區縣政府名義公佈,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在之前,老百姓貌似並沒有看到政府發佈過類似專門針對幼兒園的建設規劃,除了新建小區可以看項目規劃外,其他居住區很難準確地知道自己居住地周邊有哪些正規幼兒園。這裡說的正規幼兒園,自然不包括那些租兩間平房或者一套單元房,請兩個老師照顧十幾、二十個孩子的所謂幼兒園。從這一點看,這是前所未有的好事兒。

與基礎教育三年規劃公佈的數據相比,新建、改擴建幼兒園數量增加了13處,新增班額1660個,學位49800個。注意,這裡說的是新增。前面三年規劃裡的2496個班,並沒有明確是新增。3年新增49800個學位,到底多還是少,夠還是不夠,需要結合最近幾年的人口出生情況來定,不好判斷,不過既然政府定了這個數,應該是考慮到新增人口情況了。

3、高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配建標準,每3000-5000人口設置一所6班以上幼兒園。規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區,規劃部門應實施區域統籌,合理規劃幼兒園配建項目。

這裡要求嚴格執行基礎教育三年規劃。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的按劃撥方式供應。市規劃部門應明確學前教育設施規模用地面積、四至範圍;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應審核確認學前教育設施辦園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要求。對捆綁教育設施的招拍掛地塊,市國土資源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方案及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土地競得者義務,在招拍掛出讓土地時將“開發單位出資代建教育設施,建成後無償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等內容列入招拍掛出讓條件,成交後寫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開發單位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代建協議。

土地出讓後,土地競得人與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簽訂教育設施建設移交協議,明確“建成並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無償移交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的內容。

國土資源、規劃、城鄉建設、教育部門應確保由開發企業代建的學前教育設施

同步供地、同步設計、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分期開發的項目應將配套幼兒園安排在首期建設

捆綁代建教育設施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時,須與首期商品房同步完成教育設施建設,未同步完成建設的,市城鄉建設部門不予辦理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手續,市國土資源部門不予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

支持各級政府投資建設配套幼兒園,明確配套幼兒園投資來源為當地政府的,由當地政府或由其委託國有投資平臺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建成並驗收合格後移交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接收建設完成的配套幼兒園後,應及時辦理幼兒園土地、房屋等登記手續。

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辦成公辦幼兒園,條件不具備的,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方式按照約定條件無償委託公辦幼兒園、學前教育專業機構、社會團體、民辦幼教集團等舉辦資產國有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老舊城區、棚戶區改造、插建居住區樓盤要充分考慮幼兒學位需求和教育承載力,按標準補建、配建幼兒園。學校佈局調整閒置校舍、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等公共資源,要優先改建為幼兒園。

按照上面的配建標準,不論是新建小區還是老小區,可能在幼兒園配套方面都有不小的短板。入住不久的新小區,購房者大多數是年輕人,幾年內集中生育的情況十分普遍,按上述標準配置幼兒園班額是不是合理,需要打個問號。以西部某小區為例,居住人口4000人左右,小區配建一處12班的幼兒園,入住已超過3年,如今人滿為患,難以接收更多新生。

在之前關注教育配套時,聽到過一個說法,說是新建小區的教育配套規劃,是延用老城區的人口比例來的,按千人率(1000人裡有幾個適齡兒童)來確定學位數,這個標準對老居住區適用,但對新居住區卻未必有用。這恐怕也是這些年新建小區時常曝出配套學校學位不夠的一個原因。不知道這個關於幼兒園的政策,是不是與時俱進了。

新建項目同步供地、同步設計、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的要求,對開發企業和政府部門都是考驗。之前好多新建小區教育設施無法及時建成交付使用,一個很大的原因在於供地不及時。所以,關鍵在如何實現淨地出讓,如何加強教育配套規劃、建設、交付的全程監管。

4、按照“一園一案”原則,全面排查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對規劃不足、應建未建、未按規定建設或移交、未辦成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於2020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這裡,明確提出,對幼兒園配建不及時的,責成開發企業限期按標準完成配套建設。對開發企業違反規劃,在幼兒園建設用地上實施其他項目建設的,按違法建設予以拆除或改建,並按規劃要求限期完成幼兒園建設。對開發企業違規出租、辦成高收費幼兒園的,各區縣政府責成開發企業限期收回,並依法追究責任。

對歷史形成的一定區域內幼兒園短缺問題,各區要嚴格落實濟政字〔2018〕61號文確定的選址和建設計劃,確保在合適的地點建成規模適當、功能適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幼兒園。

文件還點了幾個項目的名,建成未移交的長清區南山墅小區,濟南高新區中銀雅苑等14個片區的幼兒園,規劃不足的歷下區

大明湖居住區、萬科城等7個片區,應建未建的市中區館南片區綠地新都會等12個片區,全部在2020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因為文件的附件沒有公開,所以上述33個片區到底指哪些,不得而知。建成未移交的,督促儘快移交即可,這個簡單。應建未建的,要求相關平臺和企業儘快開工建設,儘快交付,這個也簡單。問題是,像萬科城這樣本來就是新建小區,因為規劃問題,如今土地該用的都用了,該建的也都建了,再從哪兒弄地方來規劃建設幼兒園,這個比較難。所以,說整改容易,能不能按時整改到位,難說。

5、自2018年起,全市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基本標準為每生每年不低於810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不低於1000元,並適時調整。

在這一條後面,還提出了:各區縣原撥款標準高於市定基本撥款標準的,不得降低標準。今後還將適時提高公用經費基本撥款標準,建立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區縣結合實際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綜合定額撥款標準,由幼兒園統籌用於學前教育人員經費、保育教育業務和後勤服務等運轉支出。鼓勵並支持普惠性幼兒園招收殘疾兒童隨園保教,對辦園質量高、社會效益好、招收殘疾兒童多的普惠性幼兒園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看上去對普惠民辦園補助不少,但與公辦園幾乎全財政投入,還是天差地別。

6、市財政對首次創建的省級示範幼兒園、市級一類園予以獎勵,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分別按照5萬元和3萬元標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分別按照10萬元和5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從獎勵看起來,政策對普惠民辦園有不小的力度,問題是這是需要民辦園的老闆自己先拿出真金白銀去投入的。這種投入和獎勵,到底是什麼比例,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和旱澇保收的公辦園沒法比。

7、對孤兒、殘疾兒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城鄉低保家庭兒童免收保教費。

這一條對特殊群體兒童是好事兒。

8、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並實行動態調整。非營利性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幼兒園自主確定。

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這個收費標準體現了公辦、民辦普惠、民辦非普惠幼兒園的區別。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於政府對不同性質幼兒園投入的差別。

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幼兒園(3-7歲)階段能否健康成長,對孩子一生可以說至關重要。可就是這麼關鍵的性格養成期,在教育產業化思路主導下,居然沒有被納入義務教育範疇,儘管近年來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仍然沒有引起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所以老百姓只能徒嘆奈何。有辦法的,擠公辦園,稍差一點上普惠園,實在沒轍或者不差錢的,上其他民辦甚至貴族幼兒園。

當然,這個不是濟南才有的,是全國性的。教育部主官罔顧民意,真的是沒辦法。

9、自2018年起,按照疏堵結合、分類治理的原則開展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行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限期整改或取締。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無證幼兒園。

這項工作,印象中前一階段好像已經在開展,但結果如何不得而知。反正在新建小區和城鄉結合部,類似前文提到的租用兩間平房或者單元房、門頭房,請上兩三個老師就辦起來的幼兒園,目前依然有。而之前貌似被查處的幼兒園,也仍有在堂而皇之地招生、辦園的。給孩子選擇幼兒園的時候,最好注意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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