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匪氣」萬萬要不得

近日,安徽合肥瑤海區來安花園幼兒園大一班的部分家長投訴稱,他們的孩子被班裡的一位同學給打了,而且,還是在老師的指使下打的。據瞭解,當時老師全程都在教室內,而這名打人小朋友則是老師指派的“小班長”。當時身體不適的老師為了維持教室內秩序,默許了“小班長”抽打同學的行為。

為了維持上課秩序,讓“小班長”抽打同學,老師還在旁邊“監工”,培養出“小土匪”,這是萬萬要不得的事情。

被打的是一群幼兒園孩子。先不論打人者下手輕與重,被同學打了,吃了皮肉之苦,孩子縱有萬般委屈,也不敢說、不敢哭,因為老師就在旁邊,老師默許他被人打,老師就是“紀檢委”。被打了,孩子除了默默流淚,小心思裡可能同時在翻江倒海想著:要是老師允許我打人就好了,我一定把打我的人狠狠打一下,一炮還一炮;他為什麼能打人呢?因為他是班長,老師喜歡他。要是老師喜歡我就好了,我也可以當小班長,當官真好。世界觀說不定由此形成:我長大一定要“當官”,一定要有“後臺”。

打人者也是幼兒園孩子。這孩子為什麼可以打人?因為他是“小班長”,是個“官”,是“官”就有特權,比如打人。我有權,喜歡誰就是誰,想打誰就打誰。因為打人者幫助老師管理班級紀律,老師就是靠山,就是“後臺”。小小心靈私慾膨脹:再不合理的事情,有後臺就能搞定。一些人的“匪氣”就這樣養成了。

默許打人的是老師。一個成年人,和一幫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在一起,孩子們太吵鬧了,老師今天身體不好,孩子們的吵鬧讓老師不高興了,老師就指使“小班長”去打人。打人就是為了老師我高興:我是老師,我是山大王,一幫小屁孩就得聽我的。處於金字塔頂部的人,就意味著無所畏懼,任性胡為。這是土匪式的思維。

於是,罪惡的種子就此種下了,種在一群幼兒園孩子的小小心靈中。這種子會生根、發芽,在人生的每一個節點;這種子還會傳播、擴散,於生命的每一個旅程。孔子說,莫以惡小而為之,所以,不要小看小孩子的打打鬧鬧,它是成人世界的翻版。因此,幼兒園來容不得半點“匪氣”存在。

羅素說,在一切道德品質之中,善良的本性在世界上最需要的。善良的種子,要在孩子小的時候種下,因為它關乎孩子成長。作為一個老師,首先要有師德,因為他的言與行,會時刻影響著孩子們,直至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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