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傷被公司扣10多天工資

本報訊(記者汪洋)昨日,在吳家山舵落口大市場做裝卸工的陳先生撥打長江日報新聞熱線稱,9月中旬幫公司搬運鐵塊時,鐵塊脫落砸傷了手指。受傷休養期間,公司沒有發工資,陳先生認為不合理。

昨日下午,長江日報記者在舵落口大市場一家物流公司見到陳先生,他的右手中指和無名指傷口還未痊癒,指甲脫落了一半,上面結著血痂。

陳先生說,他6月份來到這家物流公司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9月18日,他幫公司搬運鐵塊時,因鐵塊太重,他放下來休息時砸傷了手指,手術治療花費了4000多元。“由於受傷後沒有上班,9月份只收到了1500元工資,而正常情況下,我每個月的工資4000元左右。”

記者隨後與陳先生找到公司劉經理,他說,陳先生手術治療所花的費用已全部由公司墊付,因為他9月份有10多天沒有上班,所以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只發了部分工資。“我們認為,是他自己不小心才受的傷,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只承擔醫療費用。”

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律師管禮明認為,當事人陳先生與物流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屬於僱傭關係。“陳先生在工作中受傷,是否是他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由物流公司單方面說了算,而應由法院來認定。”

管律師說,陳先生可先做傷殘鑑定,然後再向法院起訴,重新認定事故責任,申請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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