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在哪裡?

按道理說,直銷是廠家將貨真價實的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這樣一來,沒有了紛繁複雜的經銷商,也就少了諸多中間環節,肯定能把價格降低,讓消費者得實惠。

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在哪裡?

但是,事實中卻不是這樣。

所有的直銷類產品,以保健品居多。而廣告法又有明文規定,保健品不能宣傳或者暗示治療效果。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你會不會花高價去買一個不知道幹什麼用的保健品呢?答案當然是不會,所以推銷員總是誇大其詞的宣傳功效,只有這樣你才有可能掏腰包。

說到價格,很多保健類的東西隨便取個新名詞,就能把價格給你喊到天上。至於這些新名詞新詞彙新產品管不管用,有多大的作用,恐怕只有鬼知道了,反正他們這樣產品基本都是宣傳無毒無害,你可以天天吃,隨便吃,哪怕一天吃一噸都沒事,反正吃不死人。(當然了,真的一天吃一噸,撐死的人家肯定不會負責任)

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在哪裡?

那麼如果只攻下一個人,不能有效發揮這些人的作用,傳播速度肯定慢的多。

於是,一些苦心鑽研營銷模式的人才處心積慮的研究人性,用所謂的最新銷售模式,團隊化運作,避免了單兵作戰時的犯怵,無望等困擾。由上線老師輔導下級,直到把你帶成能獨立帶領團隊的專家!

這難道不是傳銷的複製?只不過是有個合法的牌照而已罷了!

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在哪裡?

參與直銷的有很多貧困人群,為了尋求一夜暴富,在上線的蠱惑下不惜變賣家產,套取親朋好友的錢,甚至貸款刷信用卡去拿產品成為代理,佔點位!

真的發財了還好說,可是很多人都不可能賺錢的。這時候還不上貸款信用卡,被逼的走上絕路也不稀奇!

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在哪裡?

《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 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對照條例規定,現在的直銷還有幾個沒違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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