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纳入保障房

2018年11月5日,深圳市规土委官网正式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征求意见稿,针对深圳市城中村居住用地划定了综合整治分区范围。

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纳入保障房

  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深圳市城中村用地,主要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土地,包括已划定城中村红线范围内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旧屋村用地以及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上述用地范围外形成的区域,不包括国有已出让用地,但包括登记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名下的用地。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城中村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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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分区规模分配

  规划期内综合整治分区用地规模为 55 平方公里,占比 56%。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综合整治分区划定比例不低于 75%,其余各区不低于 54%,具体规模见下表:

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纳入保障房
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纳入保障房

  城中村住房可纳入保障房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城中村租赁管理,要求企业控制改造成本,并参照租赁指导价格合理定价。改造后出租的,应优先满足原租户的租赁需求,有效保障城中村低成本居住空间的供应。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城中村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计划引导、规划统筹、价格指导等手段,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经政府统租后实施综合整治类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现《规划》正处于公示期

  目前,该《规划》正处于公示期,为期15个自然日,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9日止。期间,市民对此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辖区城市更新局反馈。(如邮寄,请将意见寄至各区城市更新局地址,并在信封注明“城中村规划征求意见”字样,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一)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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