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區一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如期銷案

12月19日,宜昌市高新區管委會下發了《關於同意宜昌市交通運輸局重大火災隱患摘牌銷案的批覆》,同意該單位重大火災隱患銷案摘牌。

宜昌高新区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

2018年6月份,高新消防大隊在對宜昌市交通運輸局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重大的火災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大隊提請高新區公安分局發文報告區管委會將宜昌市交通運輸局列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並予以掛牌督辦,責令該單位於2018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畢。

在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期間,高新區管委會高度重視,多次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和被掛牌單位相關責任人召開重大火災隱患協調會,明確政府、單位、消防部門各自的職責和分工,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實行跟蹤問效,推進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同時,高新大隊成立工作專班、指派專人掛點督促,定期上門指導服務,幫助制定科學合理的整改方案,及時跟蹤整改進度,確保隱患如期整改。

整改過程中,市交通運輸局高度重視,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自籌整改資金,如期整改完畢所有火災隱患。經過複查,其符合摘牌銷案條件,高新區管委會對該單位予以摘牌銷案。

宜昌高新区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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