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

12月19日,宜昌市高新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同意宜昌市交通运输局重大火灾隐患摘牌销案的批复》,同意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摘牌。

宜昌高新区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

2018年6月份,高新消防大队在对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的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大队提请高新区公安分局发文报告区管委会将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予以挂牌督办,责令该单位于2018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毕。

在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被挂牌单位相关责任人召开重大火灾隐患协调会,明确政府、单位、消防部门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实行跟踪问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同时,高新大队成立工作专班、指派专人挂点督促,定期上门指导服务,帮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及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如期整改。

整改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自筹整改资金,如期整改完毕所有火灾隐患。经过复查,其符合摘牌销案条件,高新区管委会对该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宜昌高新区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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