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迎“國家園林城市”複查 需過“三道關”

近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了“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複查工作的通知,我市被列為“國家園林城市”複查對象。

據瞭解,2013年1月15日,我市被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命名為國家園林城市。

近幾年來,我市不斷鞏固和發展園林城市創建成果,以建設中國香城、五彩咸寧為抓手,推進公園城市建設,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實現綠色崛起。

此次複查的內容包括:截至2017年底《國家園林城市系列標準》規定指標的完成情況。城市綠線管制情況,重點核查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實施和綠線劃定公示情況。園林綠化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情況以及城市公園建設管理情況等。

此次複查將採取自查、普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9月15日之前,省級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城市對照複查內容進行自查自評。10月中旬,省級主管部門對照複查內容和有關評分標準,對本地區有關園林城市進行全面普查和評分。最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根據各自自查、普查情況,組織開展抽查。對複查合格的城市,保留相關稱號;對複查不合格的城市,給予通報並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銷相關稱號。

咸寧市迎“國家園林城市”複查 需過“三道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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