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稱對原產於美國等地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

外媒稱,中國商務部28日表示,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存在傾銷,中國大陸正丁醇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據路透社12月28日報道,商務部網站發佈的公告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對臺灣地區的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為6%,其他臺灣公司為56.1%。

對美國的歐季亞公司反傾銷稅稅率為52.2%,伊士曼化學公司、道化學公司、巴斯夫公司、其他美國公司均為139.3%。

對自2018年9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有關進口經營者依初裁公告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所提供的保證金,按終裁所確定的徵收反傾銷稅的商品範圍和反傾銷稅稅率計徵並轉為反傾銷稅,並按相應的增值稅稅率計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2018年9月3日之前(含當天)進口的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正丁醇不追溯徵收反傾銷稅。

2017年12月29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據參考消息網瞭解,正丁醇是一種有機化工產品,在外觀上通常呈無色透明液體,有酒氣味,易燃,微溶於水,能與乙醇、乙醚等其他多種有機溶劑混溶。正丁醇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廣泛應用在塗料、粘膠劑、紡織助劑、增塑劑等領域。正丁醇還是油脂、生物化學藥和香料的萃取劑,醇酸樹脂塗料的添加劑,也用於製造表面活性劑等。同時,正丁醇也是優良的有機溶劑。

根據公告公佈的徵收反傾銷稅的方法,自2018年12月2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正丁醇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徵。

商务部称对原产于美国等地进口正丁醇征收反倾销税

資料圖片:中國商務部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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