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人販子拐賣兒童應該被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小花生早早報


我堅持認為,只要這個世界上還存在任何一種極刑,那麼都是最適合人販子的極限懲罰。不管人販子最終有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都應當予以嚴刑。

人販子,是一個典型的誅人誅心的罪惡勾當,它們對拐賣兒童的傷害,特別是心靈上的慘害是最為嚴重的,而對父母來講,更是災難性的。很多被拐賣的兒童,被傷害肢體,被當作作案和賺錢的工具,這比殺了孩子還要可惡至極。

我們看看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整個家庭和人生都完了,無數父母的餘生都在尋找孩子中度過,要經歷無數次的希望與失望,從孩子丟失的那一刻起,就和快樂告別,在怨恨和委屈中痛苦度日。人販子,不擔傷害了拐賣的孩子,也傷害了孩子的父母和家人。

很多人擔心判死刑會對被拐孩子不利,會讓人販子鋌而走險,我認為這種擔心是多餘的,我們無法避免會有類似極端者的存在,因為再嚴苛的法律都會有人視若無物。我們要相信法律的震懾力,就是要讓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敢存有這種想法,讓嚴刑律法嚇住更多的人。

另外,我還堅決支持對買方進行嚴厲處罰,決不能不痛不癢,甚至是免予追究。買方是萬惡之源,必須掐住。


元芳有看法


對此筆者沒有不同意見,而且我一直呼籲提高人販子的起刑點。

看到新聞上那些被拐賣孩子流著眼淚的眼睛,看到被拐賣孩子的父母撕心裂肺的痛哭,看到被拐買兒童受折磨的樣子,看到被拐賣兒童的父母無助的眼神,任是鐵石心腸之人也會掬一捧熱淚!

在當前,對於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沒有特別情節的話,起刑點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說實話,這個刑罰確實有不足以震懾人販子,相對於被拐賣兒童的父母,如果一直沒有找回孩子,那麼他們被判處的則是禁錮自己的終身監禁,生命不息,監禁不會解除!

當然,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人販子,比如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其親屬重傷、死亡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死刑。但是筆者不願意看到這樣的情形,因為他們的死刑是以孩子受到傷害為代價的,筆者惟願天下所有孩子都能被溫柔以待,都能健康長大!

從筆者內心來講,希望修改刑法,將此罪的起刑點變為死刑,如果沒有傷害孩子、積極配合解救孩子的,可以從輕從寬處理。我想這樣更有助於保護孩子,有助於震懾人販子!


打虎拍蠅


必須死刑!不判死刑,天理難容!因為人販子心毒蛇血,手段殘忍, 被拐賣的兒童或成年人,或器官被摘,挖去雙眼,打斷腿,甚至殘死亡,有的被拋棄街道路邊,去討要錢財,當人販孑牟利錢財的工具,可謂喪盡了天良,如果不懲治人販子,他會給社會帶來沒有安全感的信心!傷害了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執法能力的信任感!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不判死刑難以平民憤!我個人建議,必須死刑,決不縱容!



霞13403743603


對於一群連畜牲都不如的東西,在他們身上處以任何極刑都不為過。如有可能,讓人販子們也遍嘗一下古代的酷刑,下油鍋、凌遲、五馬分屍…… 既使再嚴苛的刑罰也難解心頭之恨!

拐賣兒童可以說是一喪盡天良的罪惡勾當,想一想十月懷胎的不易,父母家人撫養孩子的艱辛,諸多痛愛給予一身的孩子,一旦被罪惡之手將之從身邊剝離,那份永遠的傷痛一生將無法抹去。一個孩子的丟失不僅僅是對其自身的傷害,更多的是一個甚至是幾個家庭的毀滅,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乃至更多的家人們將會陷入到巨大的悲痛當中!從此一完整的家庭將變得殘缺不堪,家人將終日奔波在尋找愛子的路上,同時也將終生活在內疚之中,而所有這一切的禍根僅僅是由於人販子的貪婪所造成的,對於為貪一己之利而如此人性全無的畜牲,難道不應被處於極刑嗎???

同時,沒有買方市場就不會有拐賣,強烈建議對買方也應處於重刑,不管是有萬千理由都不能成為買賣孩子的藉口,殺人者人恆殺之!


雲清風淡123


死刑也不為過~好好的懷孕,經過10個月懷胎難以忍受的生活,寶寶才能真正到身邊,如果這樣被人販子拐走,那是多痛的感受?身上的傷,過一段時間就會復原,心上的痛,何時能平復?孩子是爸爸媽媽一起生活的見證,沒有孩子,多少家庭會為此離婚,害人的人終究要下地獄,判死刑太便宜啦


WinnieLamlove


死刑有點太重了,但是他們人販子是在太可恨了,為自己的利益兒損壞別的家庭,孩子對於每個家庭來說都是希望,都是寶,如果孩子叫人販子怪走的話那著個家庭就崩潰了,主要問題出在買賣,利益上面,沒有了買賣那來的拐賣,國家的法律一定會改的,對著拐賣兒童一定會重視的,比如說人販子抓到判多少年,買兒童的抓到判多少年,不要只針對人販子,主要是買人的著方一定要重判,沒人買了就沒人去拐賣兒童了,國家現在積極打擊人販子,可是為什麼就還有那麼多那,就出在買家身上,80後的人都知道小的時候三四年級就自己走著上學去了,現在那五年級還要家長送那,我的意見就抓到人販子個買家就重判。


隔壁小郭845


本人也贊成,不過從另一個陰暗面思考,如果拐帶小孩就判死刑,那麼孩子的價格本來一萬就變成幾十萬,就會越高,更多人會冒這個險,甚至喪心病狂地步,知道為什麼一直有人販毒,因為利潤高,其實是同理!那麼以後人販子看到孩子街上走,就等於看到滿街放著金磚子,弄兩個就可以好幾年不用幹了!


藍月亮大客戶部


我是容哥!

我當然支持堅決支持!

只要這個世界上還存在任何一種極刑,都適合對人販子的極限懲罰。不管人販子最終有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都應當予以嚴刑那就是直接槍斃。

人販子:是一個典型的誅人誅心的罪惡勾當,它們對拐賣兒童的傷害。很多被拐賣的兒童,被傷害肢體,被當作作案和賺錢的工具,這比殺了孩子還要可惡至極。他們就是死九次也難撫平他們帶給受害者家族那顆受傷的心。

我們一起再看看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們整日裡以淚洗面,真的是生不如死,從孩子丟失的那一刻起,就和快樂告別,在怨恨和委屈中、痛苦交織在一起。人販子,不擔傷害了拐賣的孩子,也傷害了孩子的父母和家人。

有些人說判死刑會對被拐孩子不利,會讓人販子鋌而走險,難道你對他們寬容忍讓,就對孩子好了嗎?我們無法避免會有類似極端者的存在,因為再嚴苛的法律都會有人視若無物。我們要相信法律的震懾力,就是要讓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敢存有這種想法,讓嚴刑律法嚇住更多的人。

決不能不痛不癢的關起來了事,買方是萬惡之源,必須掐住。應該買賣同罪,堅決嚴重打擊,所以我也是認為槍斃是最好的杜絕方式。


天下行78570847


這些都不應該再被稱為人,畜牲不如的東西,現在的死刑對他們來說太仁慈了。下油鍋,凌遲,炮烙……均不為過。他們傷害的不僅僅是一個孩子,是跟這孩子相關的數個家庭,他們傷害的是整個社會。為什麼現在孩子上學放學都要家長接送?路遠?都在學區內上學,能遠嗎!車多?歐美、日本車少嗎?他們是否也接送?沒有吧。就是因為生怕被這些渣子看上了,孩子有去無回了,才不得不這麼幹,那其他人呢,大家都送了自己也只能硬撐著接送唄。原本現在社會壓力就大,整天還想著接送孩子,人的承受能力都被壓榨乾了。

所以,政府真的不能再心軟了,這群人渣應該好好被整治,給人民來點希望,來點社會安定感。

從街上那些畸形乞丐查起,幫助他們,他們可能就是那個受害者。冷漠和無視只會增加那些個人渣的囂張無無所畏懼。


出來覓食的狼狗


要問人販子必須是死刑!不管哪家被偷了孩子,整個家庭都會全毀了。人販子本身做的這樁無本萬利的發家致富買賣,就是及起惡毒慘無人道不能饒恕的事情,更不可能原諒!給被偷孩子的家庭造成及度傷害和痛苦,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的麻煩,強力要求必須死刑!斬斷對未來每個家庭的不安因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