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元豪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豪投資”)持有浙江正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 4,784,880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4857%,上述股份均來源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該部分股份已於2018年1月26日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元豪投資本次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擇機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1,06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0.9938%(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數量進行相應調整)。其中,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期間為自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期間為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的市場價格確定,但不低於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時的發行價。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以及元豪投資針對本次減持股份簽定的《浙江元豪投資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鄭連松、鄭念輝、鄭連平、葉偉明、方年鎖、劉勇通過元豪投資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104,880股不包含在本次計劃減持股份範圍內。作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陳靈輝、張勱、蘇素春、李振輝本次計劃轉讓通過元豪投資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不超過其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元豪投資自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若減持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2、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的市場價格確定,但不低於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時的發行價。

3、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期間為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4、鄭連松、鄭念輝、鄭連平、葉偉明、方年鎖、劉勇通過元豪投資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104,880股不包含在本次計劃減持股份範圍內。作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陳靈輝、張勱、蘇素春、李振輝本次計劃轉讓通過元豪投資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不超過其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否

1、元豪投資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做出如下承諾:

(1)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元豪投資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元豪投資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元豪投資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2)在所持公司股份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有意向減持,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除權後),每年減持數量不超過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除權後),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除權後),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3)元豪投資減持公司股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要求,減持方式包括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在減持公司股份前,應提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元豪投資的股東鄭連松、鄭念輝、鄭連平、葉偉明、方年鎖、劉勇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5)通過元豪投資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陳靈輝、張勱、楊華珍(2017年9月屆滿不再擔任公司監事)、李振輝、王才珊(2017年9月屆滿不再擔任公司高管)、楊軍(2017年9月屆滿不再擔任公司高管)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除前述鎖定期外,在其任職期間,每年所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和/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直接和/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元豪投資在2018年12月18日通過了《浙江元豪投資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約定如下主要條款:

(1)元豪投資減持所得收益的分配

鄭連松、鄭念輝、鄭連平、葉偉明、方年鎖、劉勇因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自正裕工業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因此本次減持而產生的收益,上述股東不參與分配。本次減持完成後,上述股東通過元豪投資(間接)持有正裕工業股份不變。

陳靈輝、張勱、李振輝因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除上述鎖定期外,在其任職期間,每年所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和/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直接和/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減持中,上述股東轉讓其(間接)持有正裕工業股份數量將不超過減持前的25%。上述股東不存在直接持有正裕工業股份的情況。

蘇素春現為公司監事,在本次減持中,轉讓其(間接)持有正裕工業股份數量將不超過減持前的25%。

楊華珍曾為公司監事,王才珊曾為公司副總經理,楊軍曾為公司副總經理,截至元豪股東會決議形成之日,三人均已(屆滿)離職滿半年,本次減持將不會違反其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的承諾。在本次減持中,上述股東轉讓其(間接)持有正裕工業股份數量將不超過減持前的50%。

除上述特殊人員外,元豪投資其他股東在本次減持中轉讓其(間接)持有正裕工業股份數量將不超過減持前的50%。

上述本次減持而產生的收益,將根據其實際轉讓的間接持有的正裕工業股份數量進行分配。

(2)元豪投資減持完成後的後續減資事項

在本次減持完成後,元豪投資應在20個工作日內將因本次減持取得的全部收益以分紅的方式全部分配完畢。

在本次減持中獲得減持收益分配的股東,應按照其間接減持的正裕工業股份數量所對應元豪投資公司的出資份額進行減資,減資價格為減資股東之原始出資價格。

上述減持與收益分配安排僅適用於本次元豪投資公司減持計劃,僅在本次元豪投資公司擬減持不超過1,060,000股股份範圍內有效,如之後元豪投資公司籌劃並實施新的減持計劃,應重新通過元豪投資股東會會議審議相關減持方案及相應的減持比例與分配安排。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減持計劃系元豪投資根據自身資金需求進行的減持,在減持期間內,元豪投資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全部實施或部分實施本次減持計劃,減持的數量和價格存在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上述計劃減持期間,公司將督促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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