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实施精准监督靶向打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近年来,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作风不实、失职失责等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部署、精准发现、精准靶向、精准执纪,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取得了初步成效。

常态化督查巡察。为切实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工作,县委及时召开了全县扶贫领域廉政风险提醒谈话会,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签定了《长武县脱贫攻坚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7月20日,县委巡察组召开了扶贫领域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受理来电来访反映案件线索2件。全县抽调9名科级优秀干部成立督查巡查组,督察巡察组设在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扶贫专项检查22次,对全县133个行政村检查全覆盖。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和委各责任室(部),层层落实责任。县委成立了扶贫督查巡查组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常态督查巡查与专项巡察同步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移交处理。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巡查21次,涉及全县145个村及相关单位,入户626户,发现问题341条,移交问题线索2条,立案查处4件,党政纪处分4人。印发巡查通报21期(其中,印发作风建设快报12期,督查巡查通报9期)。

动态化摸排线索。

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接信、接访当天办信制度,迅速处理。实行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制度,制定了《县级部门移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8个镇(街道)、17个县级职能部门移送线索时间节点,重要线索即时移送,将线索移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线索133条,对上半年扶贫领域案件零查处、线索零报送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即时化通报曝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纠而复发的问题,进行直查直办,严肃追究问责,即时通报曝光。2017年以来,扶贫督查巡查组先后通报了全县“四支队伍”中48名未到岗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扶贫联络员,对3家包村部门脱贫攻坚工作3名主要负责人,3名帮扶责任人实施了提醒谈话,受理核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4起,其中,立案19起,党政务处分29人,其中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案件11起,党政务处分11人。实施第一种形态60人,通报曝光19件29人。

长效化建章立制。依据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督促扶农办等职能部门及时修订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等13项制度,出台了《扶贫干部每日十质问》《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9项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钱长效工作机制。聚焦扶贫资金和干部作风,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查扶贫对象识别准不准、收入核定实不实、资金管理严不严、政策措施细不细、帮扶责任到位不到位,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更加精准、更加规范、更加务实。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起底”和“回头看”,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件,其中初核49件,立案查处41件,了结6件。党政纪处分41人,实施第四种形态31人,通报批评3人,移交处理2案4人,无未办结或处理不到位的情况。(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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