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創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3901 公司簡稱:永創智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羅邦毅、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蔣東飛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斯麗麗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財務報表相關科目變動分析

(1)管理費用較上年同期增加38.38%,主要系①2017年7月公司合併廣二輕智能,本期數據含廣東輕工機械二廠智能設備有限公司1-9月數據;②本期較上年同期管理人員薪酬增加所致;

(2)研發費用較上年同期增加44.75%,主要系①2017年7月公司合併廣東輕工機械二廠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本期數據含廣東輕工機械二廠智能設備有限公司1-9月數據;②本期較上年同期研發人員薪酬增加所致;

(3)投資收益較上年同期增加1239.96%,主要系報告期內收到控股公司浙江永創匯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少數股東的業績補償所致。

(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相比流入增加,主要系本報告期內公司業務增長的同時,加強收款所致;

(5)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相比流出減少,主要繫上年同期收購廣東輕工機械二廠智能設備有限公司100%股權,支付60%股權轉讓款所致;

(6)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增長較大,主要系本報告期內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募資資金所致。

2、資產及負債變動情況分析

(1)貨幣資金較上期期末增長100.55%,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所致。

(2)預付賬款較上年期末增長42.91%,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訂單增加的同時,增加採購所致;

(3)其他應付款較上期期末減少54.01%,主要系報告期收回參股公司的股權轉讓款所致;

(4)其他流動資產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預繳及待抵扣增值稅進項稅增加所致;

(5)預收賬款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訂單增長所致;

(6)應付職工薪酬較上年期末減少較多,主要系報告內支付員工2017年年終獎所致;

(7)長期應付款較上年期末減少較多,主要系報告期內支付廣二輕智能第二期股權轉讓款所致;

(8)資本公積較上年期末增加較多,主要系報告期內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所致。

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於2018年9月15日屆滿,公司於2018年8月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延長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的議案》,將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延長24個月至2020年9月15日。截止本報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未賣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子公司杭州永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怡投資”)於2016年3月31日與浙江中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農投資”)簽署《共同發起設立杭州中永睿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之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擬共同發起設立:杭州中永睿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因未實際認繳出資,且未有對外投資行為,現合作雙方的業務發展規劃、資源配置需求發生較大變化。為了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經審慎研究,公司於2018年8月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與中農投資充分協商後,於2018年8月29日與中農投資簽署《終止協議》,永怡投資終止參與設立上述投資基金。

3、公司於2016年1月29日與中國輕工業機械總公司南京輕工業機械廠簽署《投資框架協議》,公司擬以增資方式,參與南京輕機包裝機械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資完成後,獲得南京輕機包裝機械有限公司15%股權,截止2018年9月30日,南京輕機包裝機械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尚未完成。

4、公司2017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於2018年9月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發行股份的登記及限售手續事宜。本次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9,389,026股,發行價格為8.02元/股,募集資金淨額為305,409,422.49元。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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