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于2018年3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调整后),具体内容于2018年9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3月1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27)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9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相应的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于 2018 年6 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65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109%,最高成交价为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2元/股,成交金额为11,935,526.4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9,963,9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45%,最高成交价为8.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6元/股,成交金额为230,222,172.4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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