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我省“个转企”迎来一大波优惠政策

「政法要闻」我省“个转企”迎来一大波优惠政策

「政法要闻」我省“个转企”迎来一大波优惠政策

11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即日起正式印发实施。符合“个转企”条件的企业将迎来一大波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政法要闻」我省“个转企”迎来一大波优惠政策

《意见》对“个转企”企业给予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返还工会经费,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7条税费优惠。提出5方面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申报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市县财政资金支持,委托提供代账服务8条政策。提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融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商业银行网点同时办理账户撤销、开立等业务4条政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个转企”审批和过户手续采取变更程序办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3条政策。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缴纳养老保险费设“3年过渡期”,保留转企前荣誉称号和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入“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5条政策。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林玉成厅长介绍说,《意见》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和现有财力条件下有新的重要突破。比如: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为目前各省最高额度;运用省级3类专项资金支持“个转企”,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个转企”小微企业免收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个转企”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以上都是在目前的各省“个转企”支持政策中率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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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北方法制报综合

作者 | 记者 金秋

内容审核 | 赵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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