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把搶方向盤的體弱的乘客踹成重傷,會不會被判刑?

俞敏洪老師說的沒錯


在看下文之前。我先解決兩個問題:

搶方向盤構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我認為夠。

有人搶方向盤需不需要制止?

我認為需要。

但是如果沒有先制止,而上來就踹,可能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難道不需要分清搶方向盤的體弱乘客為什麼搶方向盤嗎?

情景一:

小李中年得子,每天沉浸在有了兒子的歡樂氛圍中,某一天小李回到家裡沒看見兒子,喊了兩聲沒人應答,果真媳婦兒在隔壁打麻將,小李都來不及罵媳婦兒,趕緊上街找兒子,有鄰居說“剛看見你家崽崽跟他大舅上了前面那趟車”。

小李心想壞了,我媳婦兒七個姐妹,都沒有哥們兒,哪裡來的舅舅,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追上去,剛剛要搶方向盤,你一腳把小李給踹成重傷,從此,小李再也沒看就過自己的兒子。

我想問“你認為輿論會向著誰?”

情形二:

小王早起去買菜,如往常一樣上了熟悉的二路,可是到菜市場那站,車沒有停繼續前進,小王找到司機理論,司機說“二路修改路線了”,小王不依不饒的在旁邊叨叨叨,指桑罵槐的,司機很不耐煩的給了小王一耳光,小王一下子不幹了,上去搶司機的方向盤,你一腳把他踹成重傷。

我想問“你認為輿論會向著誰?”

自從重慶公交墜江事件後,輿論一時譁然,大家的意識裡翻天覆地,個個都是見義勇為好男兒,但是現實畢竟是現實。在沒有弄清事件情況之前,能動嘴勸,千萬別動腳踹。


有人說,動腳晚了,事件就發生了,我認為這是生活裡的悖論,但有一點我比較認可,如果發生類似搶奪事件,要求司機靠邊停車報警。


秘語相傳


以重慶墜江車為例:如果有人見義勇為一腳將該女揣飛成重傷,車輛和乘客均平安,首先警察會要求見義勇為的揣人者將傷者送往醫院並墊護醫藥費,然後進行調查瞭解,如果司機和車上乘客都證明傷者有搶奪方向行為,但傷者的律師會起訴見義勇為者防衛過當並造成重傷,由於車子並未出現墜江的嚴重後果,律師會要求見義勇為者承擔鉅額的各種費用,法官會以防衛過當造成嚴重傷害讓見義勇為者承擔大部份費用。如果見義勇為者一腳揣飛該女但司機仍然無法挽救車禍,車墜入江中就如現實情況一樣,請問:恢復視頻記錄後會怎麼樣呢?1.乘客互毆造成事故。2.乘客防衛過當造成事故。3.在視頻不能清楚還原現場狀況下,乘客毆打該女造成事故。這三種情況都對見義勇為者不利,所以在沒有100%的把握下還是別動手,最好最優的辦法是:見勢不對,趕快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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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乘客在行駛的公交車上搶方向盤屬實,我們會認為這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這個罪名成立,那麼乘客見義勇為,一腳把搶方向盤的人踹飛,哪怕是踹成重傷,也不該承擔法律責任,而應認定為正當防衛,應該受到表彰。

在以往,我們對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行為,定性不是很準確,所以,在以往飛踹一腳很難認定正當防衛的,但是最近這些年,尤其是一些搶奪大巴車方向盤事件的增加,我們對這類案件處理力度是很大的,基本都會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次萬州大巴車墜橋事件,會讓我們對這類案件更加重視,我們這次付出的代價太大了,證明我們這些年所做的是對的,而且打擊力度會越來越大的,這樣行為會全部被定義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以後,飛踹這種犯罪行為,一定是正當防衛。


韓東言


法律的缺失,不是你以為的怎麼樣就怎麼樣,誰說的都不算,只有那些噁心的人制定的法律說了算,我說不犯法,不用賠,你是不是就真的敢給人家踹重傷?恐怕把人家拉倒了,警察來了一樣是和稀泥,因為車畢竟沒有掉到長江裡,他們就認為你多多少少有點責任,如果時間可以倒流,誰阻擋一下那個潑婦,估計都會給個見義勇為的稱號,所以他們從來不會考慮你的阻止可以扭轉多大的暗藏危機,只想趕緊把事調解了,因為人家要下班了!


歲月流逝107022646


個人一點認識和看法,不管什麼樣情況,搶方向盤是極端錯誤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決對不允許的。如果有說話說可以,告之駕駛員停車,把事情說清楚,不能在行駛途中搶奪方向盤,司機首先沒有錯。

其次要說造成體弱乘客重傷,首先我看還是乘客先做的不對,不能因為體弱就胡亂非為搶奪方向盤,再說駕駛員又不是醫生,怎麼知道你體弱,更沒出示證件表明身體差。已為你就不體弱,固意來搶方向盤呢,體弱不是理由。

至於駕駛員一腳揣傷,那是萬不得己,造成重傷,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單位和公司可以著情,根據相關處理意見,結合傷情,在醫療上給於徑濟補償。

講到駕駛員會不會判刑,我覺得沒多了理由支持,以上我的觀點很明確。當然這要看法律面前,官司如何打,結果如何認定責任了,屬於誰的責任,一定會有定屬,還是那句話,判定駕駛員有罪,或判刑,自已覺得很不太可能,因為他為的不是自已,而是廣大乘客,如果我說話伍斷,請批評指正,謝謝!


人命關天一一

不是孩子過家家一一


從0做起點


這個事我經歷過,大巴車一個乘客坐過站了,非要下車,可週國是高架橋,不能停車,他和司機吵架,甚至去打人,讓我一把把他論翻在地,司機報警後,到站後警察請他喝茶去了,不知道做的對嗎


天邊的風雨


你只能言語勸導!肢體動作要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除非你有生命威脅,那叫正當防衛,過頭了就是防衛過當!

即使別人再有過錯,也要民警執法部門執行!你沒有執法權,你打別人就是故意傷害!

以前新聞報道過,打了別人一拳賠償了十幾萬,事實!

若是一個老年人,你踹一腳很可能就死了,到時候要蹲監獄!

另:提問這個問題是不是沒有法律常識。還是故意蹭熱度,或者包藏禍心,引導,輿論!奉勸一句,別在頭條浪費時間,有建議去政府官網留言,或者發郵件,自媒體大都無德,遊走在法律的邊緣試探,別被影響!


喵了二哈


我們怎麼認為沒用。關鍵是如果搶奪方向盤的人如果傷了或者死了,車上乘客沒事兒的話,制止搶奪行為的人搞不好會被傷者起訴要求賠償,按照目前國家的法律和案例,基本都是判人道主義賠償。如果車子還是失控側翻或者撞擊了其他車輛造成人員傷亡的,搞不好制止者還會被各種審查看是否過當,其行為是否也是直接或者間接導致車輛失控的原因之一。如果制止後還是像重慶這個事情一樣全部死亡,才有可能被評為英雄。不過,有什麼意義呢?每種情況都對制止者不利。第一種,制止了危害行為,自己可能賠償幾十萬。第二種,制止了危害行為,還要接受各種調查,重慶的事件不就在還沒有調查清楚的情況下就被不良媒體發佈不實信息導致女司機被罵嗎。第三種,人都死了,評為英雄還是狗熊,都不過是做給活人看的,沒有什麼意義了!


無所事事瞎逛


最終會各打五十大板,各承擔一半責任,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你要賠償被打的人一筆錢,畢竟人死了,同時,車上的乘客也不會感激你的行為,沒幾個人會幫你作證為你發聲,跟車上有小偷你出手一樣,沒傷害到自己就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情過了沒人會記得那人行為的危險,只會議論你出手的過激,你可以好聲好氣勸他呀,要是個個都像你一樣動不動就打人,還不天下大亂?


口含香蕉手握簫


昨天回答了一個類似的問題,筆者認為在那種情況下,事貴從權,即便發生人員傷亡,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不少朋友在評論區發表了看法,認為筆者說了不算,而且一些人也說了,不是不想見義勇為,關鍵是怕這麼做了,自己卻要承擔責任!

說實話,他們的擔憂不是沒有道理。在實踐中,發生搶奪方向盤的多是上了年紀之人,比如今年4月在湖南境內高速上搶奪方向盤的就是50多歲的男子,前幾天北京公交車上砸司機的50多歲的老年婦女,如果其他乘客真的飛踹一腳,確實有可能導致他們重傷甚至死亡。

由於搶奪方向盤的行為會導致不特定的多數人的人身安全處於危險狀態,因此這種行為多半會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他乘客上前制止,理應屬於見義勇為,是一種正當防衛之舉,但是很多人都很疑惑,情況那麼危急,怎麼掌握好這個度,萬一說他們是防衛過當,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不就是禍從天上來了。

如果以司法解釋的形式明確,只要不是出於故意傷害的目的去制止搶奪方向盤之人,而且以達到制止的目的為限,不管發生什麼後果,都認定為正當防衛,那麼我想“該出手時就出手”的人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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