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辛普森殺妻案

中國版辛普森殺妻案

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3月8日深夜,陳輝在昆明家中,用鈍器將穿著睡衣的女友胡祖英殺死。第二天,他開車將其屍體拉到尋甸縣紅色莊園(另一住所)後掩埋。當天,他還拿著胡祖英的手機給自己發了信息,故意做出胡祖英失蹤的樣子,製造逃避罪責的假象。公訴人認為,大量的證據證明陳輝構成故意殺人罪。

該案由昆明中院的法官移師尋甸縣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庭審中,陳輝自稱未殺人,辯護人也為其作無罪辯護。

雲南信息報報道了52歲的雲南省航務管理局原規劃處處長陳輝,被指控殺害小其15歲的同居女友一案,引起輿論的關注。

昆明中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該院認為,此案沒有證明陳輝故意殺人的直接證據,現有證據僅僅能得出陳輝接觸過被害人的血和膠帶紙上留有指紋,並不能形成殺人的證據鎖鏈,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據此宣判陳輝無罪。

在此案開庭時,控辯雙方在偵破證據上針鋒相對,謀殺、驗屍、指紋、DNA鑑定、死亡時間認定、手機基站追蹤,像是真實版的《鑑證實錄》。

據悉,死者家屬不服一審判決,目前已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昆明中院:不能形成故意殺人的證據鎖鏈

胡祖英的家屬收到了法院的一審判決。

昆明中院認為,公訴機關當庭出示的所有證據經法庭質證,取證程序合法有效,內容客觀真實,法院予以確認,但對證據所要證明的觀點,法院作出了不一樣的評判。

針對控辯雙方的意見,昆明中院認為,本案沒有證明被告人陳輝故意殺人的直接證據,現有證據僅僅能得出被告人陳輝接觸過被害人的血和膠帶紙上留有指紋,並不能形成陳輝故意殺人的證據鎖鏈。對於陳輝及其辯護人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而公訴機關指控陳輝犯故意殺人罪,證據不足,指控證據不能得出陳輝故意殺人的唯一結論,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應認定公訴機關的指控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根據本案的證據,昆明中院於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輝無罪。

從嫌疑人的角度來說,「疑罪從無」的提出,可以有效的降低冤案發生的概率,但對受害人來說,伸張正義變得更加困難,必須找到充分的,不容置疑的證據來指證犯罪嫌疑人。

可以說「疑罪從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犯罪成本,削弱了法律的威懾性。

疑罪從無代表著法律的不斷進步。

畢竟越容易定罪犯的罪,也就越容易定無辜者的罪。

現實不像電影,自帶上帝視角,只有從現有證據出發,一步步推理才能找出真兇,最終還受害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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