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鹽城某中學8個男生姦殺女生”謠言者被拘留!

揚子晚報網11月26日訊(記者 範木曉子 通訊員 張天鵬 王一偉)近日,網上流傳著一條聳人聽聞的消息:“鹽城某中學,8個男生強姦一個女生,還把這個女生殺了”。信息被大量轉發,一時滿城風雨。

散布“盐城某中学8个男生奸杀女生”谣言者被拘留!
散布“盐城某中学8个男生奸杀女生”谣言者被拘留!

“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言行都要負責”“嚴懲造謠者,還社會淨土”……11月24日,鹽城警方第一時間闢謠,在“平安鹽城”和“鹽城公安微警務”發佈《別讓謠言汙染你的朋友圈》一文,群眾紛紛跟評,要求嚴肅問責謠言散佈者。

民有所呼,警有所應。鹽城警方在南通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經全力偵查,現查明:2018年11月19日18時許,焦某兵(男,31歲,南通如皋人)在“復興莊村老鄉”微信群內轉發“八個中學生強姦一個女人然後殺了女的”視頻,並虛構“鹽城某中學”“昨天”等文字虛假信息。11月24日,焦某兵因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謠言止於法律,更止於智者。鹽城警方提醒: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網絡社會同樣也是法治社會,請勿隨意轉發未經確認的信息,更不要惡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切記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切莫挑戰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的底線,否則只會作繭自縛、害人害己,對於散佈謠言者,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懲。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依據《刑法》相關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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