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保險快到期了,感覺貴而且有人說這個保險不好,該怎麼辦?大家有哪些建議?

星仔181771532


首先不管買哪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都不提倡退保。如若想退保買其它保險公司的保險,要做好全面的對比。比如重大痴病的保額哪個划算,保險責任哪個親民,保費哪個低,你退保損失的錢是否新保險的保額會提高達到你的需求,仔細算一算。退保之前一定要等新的保險過完等待期再退,做好保單替接,以免退保了,新保險沒過等待期,萬一發生理賠保險公司不能理賠的情況。

保險這東西,很多人也只有能力買一份,買到不好的,該退則退換好的。有能力可以不用退,加保單就行。還有一種情況,實在不捨得退保損失掉的錢,那就減保,把那些意外,住院,投保人豁免都去掉,主險和重痴減少保額,以後每年交的錢也少許多,保障就相對少,讓新保險去補充。


AI保險師


混合類的產品很難划算,這是事實。疊加起來的產品由於保障豐富,價格一般更高,而且在保障重疊處,基本都沒打折,普通用戶很難真的那麼清晰理解每種產品的保障以及保障和保障的重複之處。

很多時候,一個產品綜合計劃的保障最高額度,居然是由意外險決定的,這種設計肯定是比較扯,用戶更無法理解每種產品的大致發生率槓桿率,這其實才算是專業知識,但很少見到有人會說清楚。終身壽險在當前的國內,意義相當小,這個事兒雖然也有一些新的經紀公司和新的經紀人在說,但很多用戶還是無法從中間人那裡獲得正常的專業的信息,這是很讓人不解的。

這類產品的退保率其實非常高,高得出乎你預料。大部分用戶在1-2年都會退保。大概是買完保險後總會諮詢別人,然後只要是稍微懂點產品的人,就知道產品的坑有多少,尤其是輕疾裡發生率比較高的幾款不保,壽險和重疾共用一個額度,都是實際效果會比較差勁的。


程蟬


什麼都保的平安福

平安福,應該是賣得最火的重疾險了,也是想退保人數最多的了。相信很多人在購買之前,都聽過這麼一段話:有了這份保險,既能保大病,又能保身故,既能保輕症,又能保重疾,生病住院還能報銷;發生意外,身故殘疾能賠,住院治療能賠,住院每天還能領取額外津貼;先得了輕症,還豁免後期保費,一年只要一萬多點(30萬保額,30歲男性,30年繳費),基本把你所有的需要都滿足了,就問你動不動心?!寫得我自己都快動心了好嗎?如果不是後來我仔細看過條款的話……

平安福

重疾、身故都能賠?

對,假設壽險保額310000,重疾保額300000,最後究竟能賠多少呢?

看見條款了麼,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理賠了重疾的30萬,那麼主險合同,也就是壽險責任還剩下310000-300000=10000,一萬的保額!!如果先理賠身故的31萬,那麼壽險和重疾責任都結束了。

我們隨便pick一款保障責任完爆平安福的終身重疾險A來對比一下,30歲男性,30萬保額,20年繳費,平安福保費9422;A的保費為7551。也就是說平安福保障責任被碾壓,保費還貴出20%。

平安福

既保輕症,又保重疾?

也對,只是輕症不僅數量有套路,種類也有套路。別家的“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算一種輕症,偏偏平安的精算師小學語文學得好,生生的給分成了3種:早期惡性病變、原位癌、皮膚癌。高發輕症,別家一般是沒有一兩種,平安是就有一兩種。比如輕微腦中風、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微創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等,平安都沒有。而且很多重疾險的輕症都是賠付重疾保額的30%,平安只賠付20%。

平安福

生病住院也能賠

沒錯呀,但是自費藥賠麼,不賠;有限額麼,當然,而且不是年度限額,是每次住院都有限額,30歲男性,買兩份,500一年(當然續保的話只要200多一年),每次住院的醫療費用限額為6000,那麼花了6000就都能賠麼,想多了,社保範圍內的賠80%。非器官移植手術每次限額3000,器官移植手術每次限額20000,簡直杯水車薪,這是怎麼好意思寫進條款的,我只是搬運一下,都覺得汗顏。對比一下,社保就是親媽了,所以,答應我,一定先去把社保買了好嗎?!

平安附加的醫療有一個很大的賣點,就是可以保證五年續保,雖然產品已經爛到不想買,更不要說續保,但是講給不瞭解的聽,還是很有誘惑力的。就不說市場上已經有可以保證五年續保,產品還優秀一大截的產品,就說說平安這個續保,不管你是不是在五年保證續保期間內,年滿65週歲了不能續保,主險繳費期滿或者辦了減額交清不能續保,主險合同效力中止不能續保,能不能稍微的有一點誠意……

平安福

附加長期意外

30萬保額,每年繳費1500,20年繳費能保到70歲,怎麼樣,聽起來很划算吧?! 嗯,這個費率,也不算太貴,大概就是別家產品的兩三倍而已。

30歲,保到70歲,平均下來也就700多一年,意外醫療200多一年,也就是1000一年的意外險,買到了30萬身故保額,公共交通和自駕車意外雙倍賠付;意外醫療,保額4萬,不報自費藥,100元免賠額。

我們隨便找一款意外險對比一下,1200塊一年能買到的是:身故保額100萬,航空意外250萬,其餘公共交通、自駕車意外150萬,意外醫療,保額10萬,0免賠,100%賠付,不限社保用藥。像平安的30萬保額,社保內用藥,基本在3、400一年搞定。

平安福

輕症、重疾豁免

不想多說,基本上都是自帶的,平安需要附加收費。

當然,平安也不是完全沒有亮點,除了一個比較雞肋的“達到運動標準後額外給付”的保險金,還有一個算是不錯的“輕症之後重疾、身故額外給付”的保險金。只是高發輕症都不全面,這樣的甜棗也顯得沒什麼誠意了。

每年的平安福都在進行升級,比如今年推出的2019年升級版,高發輕症終於加入了較小面積Ⅲ度燒傷,但與市場上的大多數重疾產品相比,還是太滯後了。

總結一下就是,平安福的保障責任差,價格卻始終矗立在市場頂端,50萬保額的重疾險,30年繳費下來,能比別家貴出一輛MINI Cooper!

最後,只想提醒寫得吐血的自己,以後再也不要寫這樣枯燥無味的長篇大論了,好嗎?要記得電視是很好看的,逛街是很好玩的,對自己好一點。






保險圈達人


看了你的保險合同,先恭喜你這個產品組合買的沒毛病。保險責任非常全面,給你設計計劃書的這個業務員也是個認真負責的人,這份保險小到意外門診,小病住院,大到大額醫療,輕症給付,重大疾病,意外的身故殘疾,全部都包括了。保費感覺貴的話能理解,但是如果每年不到一萬塊都覺得有壓力,如果萬一病了醫生說需要30萬可以治癒,沒有錢只能放棄治療,對於30萬來說,也許每年拿出來萬八千的還容易些。那些說這個保險不好的人沒有惡意,也許是不懂,但是如果你問他們,你生病花了50萬,他們給報銷不,萬一是重疾,報銷完了需要康復18萬,他們還能不能再多給你18萬。有幾個人敢承擔這個風險,肯承擔呢?保費是保險公司擔了這個風險的代價。產品好與不好我沒發說太多,因為我是平安的業務員,說好難免有嫌疑,可以幫你解釋產品責任,具體還是看你自己內心的判斷,到底需不需要這份保障和呵護


曹永豔18722375065


凡是鼓動你退保,然後再去買其他公司產品的人,都是害你的人!

首先明白,買保險買的是保障,如果你發現原來買的平安福產品保額不夠,或不全面,可以再次購買其他的適合你的產品進行補充和完善,而不是一退了之!

二:不論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都有他的優勢和亮點,不要拿其他公司的優勢和另家公司的不足做對比。保險沒有完美的產品!

三:如果超過猶豫期退保會有保費上的損失,這個損失會是你自己承擔,而不是哪位叫你退保的人承擔。

最後建議,保險即然已經承保了,又超出猶豫期了,還是繼續交下去吧!


老兵151025605


平安福除了主險貴點,附加醫療健享人生還是不錯的,我最反感的是附加的意外,拿著買定壽的錢卻買了意外。舉個例子,平安福2019款裡邊,30週歲附加50萬意外,繳費20年,每年需要繳費2500元,保障到70週歲,保險期限40年,平均每年保障成本1250元,相當昂貴的,有些人會說了平安福附加意外是交通意外雙倍賠付,可是你知道1250元可以買多少意外不?搭配著買可以購買200萬保額。有多坑我就不說了。我自己在雙十一購買的平安產險的一年期意外險,50萬保額+5萬意外醫療,45.12元。想想是多麼的可笑,多麼打臉。



曹懷強


具體看了你的保單,但是沒看見你交了好久,如果退保不知道你做好虧本的心裡準備沒有?

第一:平安福的主險是一個純分紅型險,每年兩千多塊錢能分到多少紅?

第二:重疾、惡性腫瘤、豁免全部都是附加險,都要獨立給一次錢,市面上現在大部分的重疾險都自帶被保險人豁免。

第三:意外每年保額只有20萬,保費就要1800多元錢,保費高得離譜。

第四:1800多單獨買的醫療險也貴得離譜,現在市面上年限額達到5.6百萬的醫療險如果年齡不是太大的話也就幾百元錢。

我個人建議:重新找一個專業人員規劃你的保險,但是最好是買了新保險90天以後再退平安的險(重新買的保險觀察期按90天算);

以上觀點僅代表我個人看法。


焰火156608119


關於平安福那點事!

最近看到很多人和媒體在噴中國平安的一款保障型保險產品(平安福終身壽險),多數都是圍繞輕疾和重疾賠付後主險剩一萬保額的問題,作為平安的客戶我說點個人選擇過程和見解:1.我的需求是高額重疾;醫療和意外且能安全傳承。2.個人信託;銀行等業務最好只找一個人一家公司服務,省心省時。在比較了幾家公司我我選擇了中國平安的平安福終身壽險(主險800萬;重疾300萬;意外1000萬;豁免投被保人輕疾重疾;豁免投保人身故全殘;附加就醫360和E生保,20年交,年交30多萬),選擇理由:輕度重疾三次賠付每賠一次重疾和主險增加兩成保額最多增加六成分別達到480萬和1280萬;又有人說某個轉症不在平安福輕症範圍內,我想說輕症要多少錢?高額全球醫療能解決嗎?惡性腫瘤三次賠付,很多人說這個沒必要,可能很多人不瞭解惡性腫瘤在重疾中發病概率,這樣下來重疾相當於900萬+;重大疾病賠付後主險還有500萬+,為什麼要選主險和重大疾病差一萬的保額?有好多公司重疾賠了保單就解除了,可我這個如果發生意外還可以有1500萬至2500萬保額;如果發生投被保人豁免,豁免的保險你算過嗎?還有人擔心保費倒掛的問題是因為沒理解風險的問題;從不認為真正有錢人只看產品不看綜合實力。總之,這款產品不是賣給低保額或沒主見的人。不認同的也沒必要噴了或給建議了,起碼我不會在你那裡加保!


愛理財10000


在這裡您要問誰呢?

您要問,平安自己公司的代理人幾百萬,他們說的您是否有自己的理解?

相信您買的平安福,代理人應該給您合同了吧?

把合同看幾遍,拿著合同,帶著錄音筆,和賣給您平安福的平安代理人,坐在一起,好好讓他給您講講平安福的合同。

對,就講合同,您花了這麼多錢,只給了您一本合同,為什麼不讓您的代理人把合同給您講清楚?

對!合同上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需要講講,您也可以打電話諮詢平安客服,您買的保險理賠時是看平安怎麼怎麼樣?還是看平安福的合同裡的條款???

對!別讓他們跑題,只講合同,哪些能賠付,什麼狀態才能賠付,腫瘤附加險又是什麼情況才能多次賠付?講講那個保費,壽險佔多少?重疾險又佔多少保費?輕症都包含那些輕症,什麼狀態能賠付?

他們有責任都講清楚的啊!有責任都說清楚的啊!他們說的您都當面錄下來,然後您能接受他們說的您就沒買錯啊!不能接受您就買錯了啊!對比一下是不是您想要的保險。

別說什麼公司理賠!中國還沒有一個保險公司像英傑華賠付泰坦尼克號一樣,寧可賠破產也要理賠!!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買保險,怎麼也得把人家自己定的合同看清楚,理解明白再簽字吧?

我不相信什麼公司,我只願意接受我同意的保險條款!

拿出保險法,看看誰可以給你中立第三方的支持。


吉祥明保


我一直以來堅持一個觀點:不同的產品在不同的設計點各有勝負,貴的不一定是差的,便宜的也不一定是好的。

但是,目前只有一款產品除外。

很多從業人員人說平安福不好的原因是說它貴,其實我個人是真沒覺得貴太多,要說貴的話平安福還真趕不上部分合資、外資公司的產品,那是真的貴。

也正是因為有人說它貴,從而讓很多平安的代理人拿蘋果、蘭博基尼和愛馬仕來做比較,說它是大牌中的大牌。(這個說法道是很有意思的,難道買保險要當成奢侈品來買了嘛?更何況平安福的責任內容根本就和高端無緣,試問一下,花一臺iPhone X的錢去買一臺iPhone 6,您願意嗎?)

看看這起訴訟案例

徐巖與中國平安人壽蘇州中心支公司

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件經過 👇

投保:

2015年6月4日,投保人劉婷婷以徐巖為被保險人,向“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了“平安福終身壽險”(附加重疾險)基本保額43萬元。

出險:

2017年3月19日,被保險人徐巖因反覆胸悶住院治療,診斷結果包含冠心病(不穩定性心絞痛)。

同月27日行經皮冠狀動脈腔內成形術、經皮冠狀動脈支架術。出院診斷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原審原告陳述,住院花費超十萬元。

索賠:

2017年4月6日被保險人徐巖帶藥出院,投保人劉婷婷向“平安人壽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拒賠:

“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於2017年5月15日出具理賠決定書,以被保險人徐巖之疾病不屬於約定的重大疾病為由拒絕理賠。

雙方主張 👇

原告主張:

1.被上訴人提供涉案的格式條款有爭議,一審法院未做出對被保險人有利的解釋;

2. 被上訴人未盡到必要的告知義務;

3. 隨著醫學的發展,冠心病的心臟搭橋手術有了向微創以及機器人進行的辦法,所以開胸治療並不是唯一的辦法,被上訴人不應該限制患者選擇合理醫療方案的權利。

被告主張:

1. 經專業醫生的評估,上訴人徐巖的冠心病屬於未達到嚴重的程度;

2. 該重疾條款是根據行業的標準規範對於所保證的重大疾病作出釋義,其所保障的是動脈搭橋手術,而並非冠心病;

3. 本案的重疾釋義的條款清晰準確,按通常的一個理解不存在以上兩種解釋,不符合不利解釋的適用前提;

4. 本案的重疾保險合同,針對的是會給患者帶來創傷或者健康風險的動脈搭橋手術,患者具有自主選擇治療方式的權利,但不能因此構成加重保險人保險責任的理由。

法院判決 👇

一審法院認為:

原告病情未達到優先適用冠狀動脈搭橋術的嚴重程度,故原審原告疾病不在“附加重疾險”約定的理賠範圍。

二審法院認為:

“該附加重大疾病保險”中本案涉及的重大疾病指的是,

“冠狀動脈搭橋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他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該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上訴人所選擇的支架術並不在上述“附加重疾險”約定的保障範圍。故上訴人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最終結果 👇

拒賠。

看到這,本案的案情已經很清晰,險種市面上在售99%的同類重疾保險合同中都能夠保障的輕症——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因為這款合同的輕症責任的缺失,消費者和律師不得不拿出重疾條款中的“冠狀動脈搭橋術“,寄希望於通過“合理期待原則”,以醫療手段的進步為理由,索賠重疾保險金。



問題是,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和冠狀動脈搭橋術,完全是兩種治療方案,針對的適應症、手術過程對患者的創傷、預後情況等也完全不一,法院的拒賠判決完全在預料之中。

合同沒有的條款,銷售人員不認真鑽研,承認問題,反而出於宣傳目的,給予消費者超出合同範圍的預期和期待,最後致使消費者被拒賠,責任究竟在哪一方?

而就在這個案例公佈不久後,看到某群聊中一位代理人發出了“產品過早,病種不全”的這種說法。



本著探索求真的想法,去查閱了同期甚至更早的其他公司的條款,為了避免被說拿小公司和大公司對比,我選擇了“中國人壽”康寧終身2012版、“太平洋人壽“金佑人生2014版,以及“平安人壽”平安福2015版和平安福2018版來進行對比甄別👇



康寧終身2012版👆



金佑人生2014版👆



平安福2015版👆



平安福2018版👆

相信大家甄別後,會吃驚的發現,在康寧終身2012版、金佑人生2014版就有的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平安福直到2018版都沒有加進去。有何感想我就不說了。清者自清吧!



無獨有偶,在2018年5月份,內蒙古也發生過一個類似糾紛的案例。

被保險人罹患腦動脈血管瘤,“平安福2016版”的條款中要求進行開顱手術才能理賠,而另一家公司的保險條款中,只要進行手術了就能理賠。

更加可笑的是,在“平安福”的條款中,2015版是不要求開顱手術的,偏偏升級到2016版,卻增加了開顱手術的要求。



2015版條款👆



2016版條款👆

越升級,限制越多的保險合同,確實比較少見,何況還是“付費升級”。

最後,另一家公司快速理賠了輕症保額4.6萬元,同時豁免後期19年合計11.4萬元的保費(保險公司“代繳”,合同利益不變)。

我們的“500強”呢?先是下發了不予理賠的通知,在第三方公司多次溝通協調下,終於在一個月後,爭取到了輕症責任的3萬元理賠款。不過後續28年合計約17.1萬元的保費,客戶仍需自行繼續繳納。

問:那麼平安福的輕症責任中都少些什麼呢?

答:與其問少什麼,不如看看高發的有什麼。



某合資公司發佈的輕症高發輕症理賠佔比圖👆



平安福2018版輕症種類👆

看完這兩張圖後,該明白我為什麼不推薦該產品了吧?

且不說它把其他公司條款中的極早期惡性病變(非危及生命惡性病變)這一項病種給拆成了3項(湊數)。賠付率最高的輕微腦中風、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都沒有,而由於現代人的生活習慣、飲食習慣等問題,未來腦梗、心梗的發病率越來越高,如果該產品一直“堅持初心”,持續不改變,相信它在以後的投訴率也會持續上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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