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屬於金融企業嗎?應該納入金融企業進行監管嗎?

財經歲月


P2P是不是金融企業,關鍵看它的業務範圍。

1、P2P理論是上通過互聯網等金融科技手段,在借貸人和出借人之間提供中介服務,促成雙方的有償借款交易發生,併為此提供相關的便利及擔保等服務,盈利模式是賺取雙方交易成功的信息服務費,看上去好像只是箇中介公司,不像傳統的金融機構。

2、然而,實際上,不少p2p平臺除了網貸業務外,還有基金銷售代理、銀行理財產品代理、債券銷售、貨幣基金銷售、私募產品銷售等等業務,可以說,與很多銀行網店的經營業務高度重合,不同的是線下搬到了線上,這裡面到底哪些是合規的,哪些是不合規的,普通的投資者很難驗證,從這個角度來說,P2P當然是金融機構,如果不進行強監管的話,會發生什麼事情不難想象。

3、事實上,這2年的網貸亂象,各種崩盤和跑路恰恰說明了,把他們作為普通的金融中介公司看是不對的,一定要列入金融企業,提升監管力度,甚至監管要比線下機構還要嚴格才對。


遁逃者


p2p平臺不是金融企業,是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交易的平臺,是提供信息服務的中介平臺;不是納入金融企業監管,而是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銀保監會的普惠金融部制定監管規則、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監管、互聯網金融協會開展行業自律這個模式的三方協調管理。p2p平臺在中國發展了11年,風雨兼程到現在來之不易,儘管在發展中出現過這樣那樣甚至是‘暴雷’的問題,但已是普惠金融發展的一個渠道,同時,已得到央行的正面肯定、確定了是金融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地位,目前正在進行整治,對合格的平臺進行備案,我們相信,p2p平臺會繼續為普惠金融發展提供更好的信息中介服務。


一葉輕舟柳葉飛


P2P平臺不屬於金融企業,P2P業務應該納入金融監管。具體原因說明如下:

1,在中國,金融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判斷一個企業是不是金融企業,要看它有沒有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這裡的金融監管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以前的銀監會和保監會)、證監會,以及省一級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門。舉幾個例子,銀行有銀監會發的金融許可證;證券公司有證監會發的證券期貨業務經營許可證;支付公司有人民銀行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小額貸款公司有省一級金融監管部門(之前一般叫省金融辦)發的經營許可證,這幾類企業都是金融企業。P2P平臺沒有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所以說不屬於金融企業。

2,中國剛出現P2P和互聯網金融時,關於互聯網金融是不是金融,需不需要金融監管還存在爭論。這些爭論也讓P2P監管嚴重滯後,最終釀成了大禍。當然,監管滯後也跟當時一行三會的監管體制有關係,一開始P2P監管職責不明確,由誰監管都不清楚,結果是誰都不管,P2P行業野蠻生長,亂象叢生。

現在,這些都明確了。一是明確了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金融業務必須納入金融監管;二是以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為核心,一委一行兩會構成的新金融監管體制更加完善,監管職責更加明確,不再會出現以前那種,出了一個新的金融業態,誰都不管的情況;三是明確了由銀保監會負責制定P2P業務活動的監管制度。所以說P2P業務應該,也肯定會納入金融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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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錢說金融


P2P按照目前的監管意見屬於信息中介服務,主要負責撮合貸款人和投資人的需求撮合,並從中賺錢信息中介費用。同時,P2P平臺也相應承擔對貸款人的資質審核,風險把控以及貸後管理。嚴格意義講P2P平臺不屬於金融機構,但由於強金融屬性,目前的主要監管部門是銀保監會,協管部門是地方金融局。

目前P2P各平臺在合規備案進程中,一旦牌照落實,參展西方的經驗,最終可能其身份向互聯網銀行轉變也有很大的可行性。


茉莉的老爸


嚴格講P2P屬於信息中介企業,但由於違規操作,法律不健全,存在私設資金池自融假標的問題,很多平臺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不對等,兩份合同,實際上已經具有了金融企業的業務特點。


貓眼觀互金


p2p是個什麼性質?是企業嗎?先來看官方觀點!權且不論屬性只看後果、成功良性運作官方承認互聯網金融平臺!失敗跑路暴雷官方定性為非法集資!再說金融企業是國家金融機構發放金融資質、掛牌監管企業!而p2p滋生亂長瘋狂野蠻血洗民資這能成為金融企業?面對野蠻行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難看出P2p失去誠信失去民意是沒有出路的!


柳笛茶客


王叔:是這樣的,我們有筆銀行貸款到期。銀行答應續貸。但之前的公證書裡沒有委託這項內容,所以需要重新辦一個用於銀行貸款的公證書。公安那邊如何聯繫的是裴總在安排,要辦這個公證確實是為了銀行貸款。P2P就是詐騙公司!群眾千萬別投?以投小心血本無歸!


用戶5762099093006


在中國就不應該存在,p2p就是光天化日下的詐騙


呂家族


是當初政府決策的失誤,造成多少人傾家蕩產!


文彥864


國家提倡的是金融補充,但也讓億萬老百姓血本無歸。政策失誤又不去補救,只能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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