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宣誓说开来

从宪法宣誓说开来

从宪法宣誓说开来

撰文 | 田轶中

从宪法宣誓说开来

2018年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通过电视直播观看了宪法宣誓仪式,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心灵受到强烈感染和震撼,更加感受到了宪法的至高无上和庄严神圣。

宪法宣誓仪式,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必将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和全社会更好地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宣誓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之,据《周礼》记载:“作盟诅之载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可见,“盟誓之辞”作为国家信用的载体和证明由来已久,宣誓意味着“承诺”,代表着“责任”。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是在2015年7月1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而确立的。

其实,宣誓对我们来说也并不陌生。我们大多数人也经历过入团宣誓、入党宣誓、结婚宣誓等等。但为什么被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对宪法宣誓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宪法当中,不仅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国家机构设置等,同时宪法序言还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高政治宣示,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宣誓,不仅是对一个法律文本许下承诺,更是将宪法作为引领行动的指南,对党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作为一名在人大工作战线工作了8年的老兵,我有幸见证一批又一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庄严地面对宪法宣誓。每当看到鲜红的国旗展开,宣誓人满怀崇敬的心情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紧握拳头,面向庄严的国旗诵读誓词,我的内心也同宣誓人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每一次都是对我心灵的强大震撼,每一次都是宪法意识的不断提升,也让我更加认识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更加坚定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宪法的威严,更加清楚地感受到宪法的权威,让我们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加强宪法学习、研究和宣传,以实际行动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宪法,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作者:田轶中(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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