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隻大蝦
難道到別的學校讀書他就不是弒母殺人犯?到別的學校讀書就不會對別的孩子造成威脅?難道一定要等到他殺人殺到18歲,才能給無辜的受害人一個公平的交代?難道一定要等到他殺人殺到18歲,法律才能對他繩之以法,他周圍的人才能不受到生命的威脅?但是,從12~18歲這6年裡,如果他再幾次三番的殺人誰負責?誰對受害人負責?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讓他繼續上學,他對其他孩子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誰負責?難道是想讓更多的人死在他的手裡,還是想讓更多的孩子跟他學弒母犯罪?醒醒吧那些所謂的“包容愛心”,對罪犯的寬鬆就是對受害者的殘忍,中國人大概都知道《農夫與蛇》的故事吧?不要做愚蠢的農夫!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也是對法律的褻瀆,對死者的不公正和殘忍。
快樂的醜小鴨LGF
把一個殺人犯放到無人識的學校中,無異於惡狼入羊群。
三歲看大,五歲看老。十二歲性格基本已塑成,嗜血的謬種,絕對改變不了的。
不能把這種孽子放到社會中,放在學校裡,這就是一個炸彈,不知何時爆炸,荼毒生靈。
千萬不可低估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一個成年女人在格鬥上,力量未必是他的對手。
我家就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她的思維接近成人,有時她對事物的分析比我還精準。營養,教育,環境都在改變我們孩子的認知。
聖女婊的思想,什麼他才十二歲,他還是個孩子。
他是殺人犯!
一個正常的十二歲孩子,敢拿刀殺雞嗎?敢宰羊嗎?敢剖魚嗎?敢砍狗嗎?
大多孩子看到殺雞宰羊的,都會心生憐憫,不忍直視,更不要說動手了。
他敢摸刀弒母,絕對是骨子裡冷酷到冰點。二十多刀,血流一地,分屍。竟然能在另一個房間安然入夢。這是人嗎?
這是魔鬼。
他若到新學校,萬一與同學之間有矛盾摩擦,誰敢保證他不摸刀!
這種孽子,進監獄是唯一出路。
對他慈悲,就是對無辜的殘忍。
七色花666
湖南沅江12歲弒殺母男孩,欲到無人認識的學校就讀,你怎麼看?
真好笑,無人認識,一個十二歲少年,因在家抽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加以管教後遭到他的殺害……這麼一個驚人的新聞、事件,如今這個網絡時代再加上有電視臺報道,再說了,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傳十,十傳百……反正最近一些日子網上把他的行為早已傳開了,他已經是網絡中的"紅人"了,試問還會有誰不認識?大家不要再欺騙自己了……
個人認為對社會負責,最好還是要有專門人員來管教才可以,否則,誰能保證他今後不會再做出以前的事來……當然,大家希望他能變成一個懂事、懂理……
家人平安147354958
這12歲的吳兵,砍斷母親雙手,扒掉她的頭皮,20多刀弒母后極度冷靜,支開周圍鄰居,用母親手機洋裝母親語氣給老師請假,非常像2015年的北大吳謝宇弒母案,自古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自己弒母那是惡魔中的大魔王,詩經:墓門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國人知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墓門有棵棘,拿起斧頭砍掉它。那不是好東西,人人都知道。知道他壞,知道他不悔改,他從來就是這樣子)
縱觀歷史長河,殺人後越是沉著冷靜,心理越變態,越是漠視生命、不知悔改,越有可能成為連環殺手,倘若吳兵再發生命案,所有支持他回去讀書的人,全部都是幫兇。吳兵覺得殺母不是大錯,:我又不是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下次也會有同樣的藉口:我又不是殺別人,我殺的是同學、是老師。殺人而不承擔責任,在他心裡殺人如同小孩子過家家,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絕對不允許為了改造一顆老鼠屎,壞掉一鍋湯。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未成年的被害者,而不是保護施害者,法律初衷是好的,卻沒有用好。加害者不應該區分年齡大小,一律按錯誤和罪行的具體情況懲罰,被害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加害者罪加一等,這才是真正意義上未成年人保護法。
以德報怨,以何報德?同情一個弒母者,誰來同情成百上千無辜百姓的性命?任何一個和稀泥式的案件,都是在給社會埋下定時炸彈,不是不爆,時候未到。
引力波菠蘿蜜
弒母的吳某,到無人認識學校就讀,這是我能想到最糟糕的結果。只有弱智才能提出這辦法!
這小孩恐怖在哪裡?
年僅12歲殺人;手刃生母;面對殘忍現場異常冷靜;能獨自處理屍體;指認現場還能笑出來;局子裡,背靠椅子(放鬆姿勢),面對警察不是低頭而是略抬頭平視(無負罪感)。
尤其警局那一幕,絕大多數成年殺人犯做不到這點。一個12歲孩子可以!
在陌生學校就讀:最糟糕、最不負責選擇
吳某為了手機玩遊戲,殺了母親,也就是說,他是因日常小事不悅,弒母。在學校和很多同學間發生摩擦機會太多!母親都能殺,外人呢?自然更不含糊。傷害有很多種,不一定非死人才是。
到一個陌生學校,保護了吳某一人,卻害了其他同學老師。沒人知道他如此兇殘,沒人對他有戒心,想想多恐怖!一旦發生摩擦,大禍或至。為了照顧一個弒母的孩子心理,而致學校師生生命危險不顧?吳某的安心比別人生命重要?
請注意:別人眼裡,或許正常小摩擦,吳某眼裡未必是,畢竟,他是因為手機就殺母的人。
絕不可以把那個禍害埋在一個陌生學校!為了照顧一個兇殘的殺人犯的負面心理,置全校不知情的師生於極大危險之中!這是極其荒謬和殘忍的。
不到年齡,這種孩子就只能進少管所,嚴加管教。可惜,少管所木了,就讓他爹好好在家看著。
有人會說,挽救失足少年,同時避免將來對社會造成更大禍害。這話沒錯,但是,如果那條挽救之路代價太大,就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裝聖人!
上弦月M
這個事情,這幾天我也是有一直在關注,看了很多報道也看了孩子父親的回應。整體看下來之後就是氣,特別氣。
第一孩子沒有感覺自己錯,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哪篇報道說孩子知錯了,後悔了,痛哭了,難受了。我看到的報道里面孩子說殺的是自己媽媽不是別人。記者去賓館採訪,孩子還在嬉鬧玩耍,問他恨媽媽嘛?他說恨。人都被你殺了還恨呢?就光這點這孩子就不可饒恕,不可能被社會接納。
第二記者去採訪孩子的父親有沒有責怪孩子,父親說他還小不懂,只是個孩子。我天哪,看的我想爆粗口了,真不知道記者怎麼忍住的,也是佩服。而且言語間也沒感覺這父親對自己妻子的死有多大悲傷。有的孩子作業沒寫好沒寫完,還挨頓打罵呢!這孩子殺人了,父親卻一句小,不懂。就解決了。太可怕的教育方式了。現在12歲的孩子不比大人懂的少啊!
第三現在搞的他殺人了,社會不接受他,大家不接受他,好像是社會的錯,大家的錯一樣的感覺。就是圍繞孩子不能上學了,孩子以後誰教育來說了。看了孩子父親在頭條發的說法,我再次想爆粗口。大致內容我個人看了就是哭窮,需要救助。需要救助也要看事情性質的,就你們這態度這想法,哎!真是夠噁心的。
第四這件事情的影響,現在不能光看到這個12歲孩子殺了自己母親,沒有悔改,還要大家接納,還想像沒事一樣學習生活的事情。關鍵這會不會引起一些孩子的效仿,孩子有不喜歡的人或者說因為某件事情而恨一個人,孩子會不會像這個12歲孩子一樣,去殺人。反正他殺人都放了,我殺人也沒事。學校欺凌,留守兒童沒有父母在身邊守護愛護,這些不是不可能的,想想都恐怖啊!所以這件事帶來的影響太惡劣了
孩子該何去何從我不知道,但是絕對反對入校,不管哪個學校,你想著你的孩子受教育,別的家長們還想著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呢!你只看到自己孩子殺母還可憐不被接受,我們大家看到的是一個殺母還微笑的惡魔👿👿。口口聲聲呼籲社會教育,孩子連個悔意都沒有,社會應該也只想伸巴掌了。
真是氣啊!
玉美人廣場舞
我只想說,我孩子就讀的學校別來。去那些聖母表的學校,不能保護一個殺人犯未成年的權利,就侵犯其他未成年的權利。
港城114
應該判處死刑,殺害母親,如同逆子。古人云十惡不赦,就指這樣的人。否則,養個孩子,把自己殺死了,自己豈不寒心?
中國人注重養兒防老,意思就是養活兒子今後能夠有下半生。但養子一定要教育,給兒子的不只是吃穿,更是做人。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見過形形色色的壞孩子,但是像這樣敢於向母親行兇的人並不多見。建議國家該實行勞教勞教,該進少年管教所的進少年管教所。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而且還是自己的母親,其罪當誅。雖然不夠年齡,但不妨在監獄裡多關幾年。否則放虎歸山,危害很大。
如果把孩子送到學校,萬一再對其他學生造成傷害,該如何是好。
李治亞文史博客
誠邀!這樣的孩子重新流入社會怎麼可以?輕易的,沒有任何代價,他會認為,殺人是沒事的!沒犯罪!他會變的更加不理智,一有人管教他就殺人!因為他殺過一個人,一點懲罰也沒!!反對,絕對反對!不尊敬父母者,基本上沒有半點良心,沒有半點愛心,沒有半點感恩之心!
事件記錄:
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林(化名)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後心生怨恨用刀殺一連砍了自己的母親20多刀。成功弒母后,吳某帶著兩歲的弟弟安睡在床上,而他母親身中20餘刀的屍體,就躺在床右側的地板上,鮮血從床下流淌到了床的另一側。晚上若無其事地接聽母親的電話,冒充母親向班主任老師請假。次日上午,若無其事地把弟弟送到爺爺家…
砍一刀是衝動,砍這麼多刀,事後並且比一個成年人還冷靜處理!種種處理,讓人不寒而慄!肯定它的背後和環境,家庭和親人,父母的教育都有關係。大環境家人忙著賺錢養家,全是留守兒童,教育是隻要不出事,愛怎麼怎麼,這是大部分學校面臨的尷尬境地!那還有鄰里有愛,相互幫助?那還有教書育人?那還有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問題不是出在一個方面!這個家就算完了!可悲啊!
這孩子已經廢掉了。怎麼能讓他繼續上學,他要是跟你的孩子一個班級,有哪位孩子的家長不害怕。12歲就殺母的人馬上就回歸社會,讓孩子讀書,如果和同學老師衝突,他會不會認為殺人不用付法律責任而大開殺戒呢?未成年人犯罪為什麼愈演愈烈、越來越手段殘忍?因為沒有後顧之憂,沒有犯罪成本,因為犯罪分子不害怕!他的父親說他太小,已經12歲了還小嗎?而且殺的是他媽媽,他沒有絲毫的愧疚之心,沒有受到一點的良心譴責,這樣的孩子怎麼能讓他返校,和別人發生口角會不會有下一次?
人人社保
殺母之罪,自古罕有。這樣的基因必須從人類社會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