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一村民撕毀選民手冊被行政拘留3天!

農村換屆選舉是農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恩施州咸豐縣一村民卻因一時衝動付出代價。12月11日,咸豐縣的丁某因撕毀選民登記手冊,破壞農村換屆選舉秩序,被咸豐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三天。


恩施一村民撕毀選民手冊被行政拘留3天!


11月25日20時許,高樂山鎮白巖村正在舉行換屆選舉,該村一組長進行村換屆選舉選民登記核對時,讓丁某看手冊是是否有其家庭成員。丁某查看後發現沒有自家人,組長便立即補登,沒想到生氣的丁某一把搶過選民登記手冊,撕毀後扔到地上,揚長而去。咸豐警方表示,丁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鑑於丁某主動投案自首,12月11日,咸豐縣公安局給予丁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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