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中的月亮

性本清淨,猶如明月行空

首先,月在佛教中被用來比喻人的自性,因為自性本來清淨圓滿,皎潔如明月,一旦自性被迷惑,就猶如月被事物遮蓋一樣。如《佛說月喻經》曰:“皎月圓,行於虛空,清淨無礙。”“猶月行空,清淨無礙。譬明眼人,涉履諸險,離諸疑懼。”這裡指出佛性本自清淨,猶如明月行空,修行者一旦悟得,則可不疑不懼。

佛經中的月亮


朗月當空,只為浮雲翳障,不得顯現

月在佛教中被用來喻指時間,因為時間會流逝變遷,而月也是會時出時沒。佛在《楞嚴經》上講白月黑月,不說圓月缺月,包含了月球反射日光的道理。又,白月指上半月,即初一到十五,從十六到三十的下半月稱黑月。月也常用來喻指人生的短暫、虛幻。

《大般涅槃經》雲:“……如是眾生所見不同,或見半月,或見滿月,或見月蝕。而此月性實無增減蝕啖之者,常是滿月。如來之身亦復如是,是故名為常住不變。”這段話指出:眾生看月有圓缺有無的變化,其實,月亮不論何時何地都圓滿自足,光照四方,正如佛性本自清靜無染。

月有陰晴圓缺,實為人自身處在無明狀態,彷彿有云遮手擋掩蓋了佛性圓滿自足、清靜無染的本性:“一切眾生本原佛性,譬如朗月當空,只為浮雲翳障,不得顯現。”

佛經中的月亮


以手指月,指非月

再次,月在佛教中被用來喻指其語言觀,禪宗主張不立文字,但又不離文字,這就要求借用文字又不能執著於文字。如佛經中著名的“以手指月,指非月”的寓言中,其“指”用以比喻語言文字,“月”則喻佛法真諦。《楞嚴經》卷二:“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就是說,一個人用手指向月亮,應當看到“手指”指向的“月亮”,而非“手指”本身。《楞伽經》卷四說:“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愚人只看到指頭,而看不到月亮。運用語言宣說佛法,如同用手指指月亮。手指是語言,月亮是真理。而執著於語言文字的人,怎能看到真理的本身?

佛經中的月亮


眾水皆含月、千江月體同

《嘉泰普燈錄卷十八》:“千山同一月,萬戶盡皆春。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

《涅槃經》、《華嚴經》的眾水皆含月、千江月體同之喻,也以精警凝練而飲譽禪林,成為禪師上堂開示學人時經常揭舉的話頭。《證道歌》“一性圓通一切性”、“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裡親收得”的吟詠,折射著《楞伽經》如來藏“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基常住不變,亦復如是”的慧光。


第二月,猶如空中花

佛教中常以幻月、第二月來喻指妄念、妄識。幻月、第二月如同幻花、空中花一樣,都是似有非有的事物。如同有眼病的人,看月亮時,會看見兩個月亮,所以便認為天上有兩個月亮。其實,這“第二月”卻是虛幻不實的。

《圓覺經》曰:“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粗緣影為自心相,譬如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過去有弟子問“如何是第二月”,其師答:“捏目看花花數朵,見精明樹幾枝花”。“以手捏目”的典故自《楞嚴經》注:“人以手捏目望月遂成二輪,取其捏出者為第二月。……第二月雖非真月,然離真月,亦無第二月之可見。”

禪宗繼承《起信論》、《圓覺經》等思想,對“空花”、“第二月”、“幻化”有透徹之悟,指出了達萬境如空花,便不會執著粘滯,從而超越是非對立,“夢幻空花,何勞把捉。得失是非,一時放卻”。禪宗以“第二月”譬喻諸法皆無實體,指出迷妄的眾生每每執幻成真,像眼翳之人誤認有第二月。

水月相忘

禪宗繼承《楞嚴經》能所俱泯思想,進行“水月相忘”的直覺觀照,“譬如雁過長空,影沉寒水。雁無遺蹤之意,水無留影之心”。在直覺觀照中,能觀與所觀的界限全然泯除,觀照的雙方互為主體,生機遠出。水月相忘的禪者之心,脫離了情感的粘著性,呈現出晶瑩澄澈的情調:“寶月流輝,澄潭布影。水無蘸月之意,月無分照之心。水月兩忘,方可稱斷”。

佛經中的月亮


水月道場,夢中佛事

修習空花萬行,宴坐水月道場;降伏鏡裡魔軍。大作夢中佛事。

諸佛菩薩雖修六度萬行,廣作佛事,但視同夢幻,心無住著,遠離諸相;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無修而修,修即無修,終日度生,終日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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