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男孩在學校和同班同學打架受傷了,這是誰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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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幾歲的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如果是他挑起的事件,而他被打傷了,那麼反擊他的學生有責任,但不大,他本人要承擔主要責任。二、如果他是被動挨打,被打傷了,那麼打人者應當負全部責任。三、有些人認為,既然學生在學校捱打了,就要追究學校的責任。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學校承擔責任不是看是否發生在學校,而是看學校是否存在過錯。如果學生打架的時候老師在場而沒有制止,學校要承擔部分責任;如果學生打架事先老師並不知情,打架的時候也沒有在場,發現打架事件的時候又進行了制止,這樣學校就沒有過錯,當然也就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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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在學校發生磕磕碰碰的事非常正常。活潑好動是孩子的天性。

當出現受傷情況,首要任務是老師立刻將受傷小孩送醫院診治。如果不嚴重,有必要去追究是誰的責任嗎?因為發生這樣的事一般是在課間休息的時候,老師不可能形影不離地跟著每個學生吧。要說責任老師只是對學生教育不到位的責任。一個七歲的小孩在學校受教育的時間沒有在家裡受教育的時間長吧?難道家長就沒有責任?

明智的家長是配合老師各自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以後再不要發生類似的事情。如果一再強調責任的事,那麼有可能家長和家長之間,老師和家長之間就極有可能發生衝突。給小孩帶來更加負面的影響及心理的傷害!值得嗎?

說白了,追究責任的目的無非就是醫藥費的問題。如果打人的小孩家長能夠主動承擔,那麼受傷小孩的家長心理受到安慰。這樣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我就曾經處理過類似的事情。兩個初三的學生本來就是好朋友,課間休息的時候,他們勾肩搭背的下樓梯,結果不小心摔了一跤,其中一個學生左手尺骨和堯骨全折了,我立刻叫班主任通知雙方家長,學校立刻將受傷學生送入醫院治療。雙方家長來到醫院後,沒有受傷的學生家長主動去交費,而且時不時去看望那個學生。後來學生康復後,兩個學生還是好朋友。家長之間也沒有傷和氣。

所以,當事情發生了,大家都要理智去處理。我說的對嗎?歡迎大家評論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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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醫院檢查不大影響,應主動向傷到的孩子及家庭進行道歉,得到他們的諒解,並賠嘗醫藥費,應把小事化解了才是最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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