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动」男子酒驾肇事逃逸还找人“顶包”被警方拘留

12月4日21时左右,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值班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建昌镇麻园路口桥下有一辆小车赣F7WXXX与另一辆小车发生碰撞,赣F7WXXX小车停了一分钟左右逃逸。民警对另一辆受损的小车进行电话咨询,受损小车司机说:“通过熟人已经找到了该车的车主具体位置,在他楼下等待”,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撞车的驾驶员陈某载着受损的车辆的司机一起来到交警大队,并叙述了事情的经过,民警将肇事车辆暂扣。之后民警分析认为,车辆受损,人员没有受伤,觉得有蹊跷。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在事发前五分钟,有卡口抓拍到逃逸车辆驾驶员与现场驾驶员不同,民警再次对陈某进行询问,陈某终于承认是替朋友李某因喝了酒又撞了车不能开车替他来处理的事实,真正驾驶员为李某。李某因饮酒肇事后叫陈某来“顶包”处理。

「百日安全行动」男子酒驾肇事逃逸还找人“顶包”被警方拘留

「百日安全行动」男子酒驾肇事逃逸还找人“顶包”被警方拘留

民警通过电话告知李某来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处理。5日零时左右,李某来到交警大队。民警对李某进行询问并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验时,结果为61mg/100ml,证实李某饮酒后驾车。 李某对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让朋友陈某顶包及逃逸一事供认不讳。因酒驾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李某在发生事故后仍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获取保险理赔,就打电话让朋友陈某来现场“顶包”,想不到被民警慧眼识破。

「百日安全行动」男子酒驾肇事逃逸还找人“顶包”被警方拘留

「百日安全行动」男子酒驾肇事逃逸还找人“顶包”被警方拘留

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李某处15日行政拘留;酒驾罚款1500元,记12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罚款1000元,记12分,合并罚款2500元,记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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