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動」男子酒駕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被警方拘留

12月4日21時左右,南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值班組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建昌鎮麻園路口橋下有一輛小車贛F7WXXX與另一輛小車發生碰撞,贛F7WXXX小車停了一分鐘左右逃逸。民警對另一輛受損的小車進行電話諮詢,受損小車司機說:“通過熟人已經找到了該車的車主具體位置,在他樓下等待”,過了大概半個小時左右,撞車的駕駛員陳某載著受損的車輛的司機一起來到交警大隊,並敘述了事情的經過,民警將肇事車輛暫扣。之後民警分析認為,車輛受損,人員沒有受傷,覺得有蹊蹺。民警調取事發路段監控,在事發前五分鐘,有卡口抓拍到逃逸車輛駕駛員與現場駕駛員不同,民警再次對陳某進行詢問,陳某終於承認是替朋友李某因喝了酒又撞了車不能開車替他來處理的事實,真正駕駛員為李某。李某因飲酒肇事後叫陳某來“頂包”處理。

「百日安全行動」男子酒駕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被警方拘留

「百日安全行動」男子酒駕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被警方拘留

民警通過電話告知李某來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受處理。5日零時左右,李某來到交警大隊。民警對李某進行詢問並對李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驗時,結果為61mg/100ml,證實李某飲酒後駕車。 李某對酒後駕車發生事故後讓朋友陳某頂包及逃逸一事供認不諱。因酒駕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李某在發生事故後仍存在僥倖心理,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獲取保險理賠,就打電話讓朋友陳某來現場“頂包”,想不到被民警慧眼識破。

「百日安全行動」男子酒駕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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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李某處15日行政拘留;酒駕罰款1500元,記12分;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罰款1000元,記12分,合併罰款2500元,記24分。

「百日安全行動」男子酒駕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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