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少年弒母后被釋放,監獄不收、管教所不納、學校不要,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海天玄宇


法律具有滯後性,現實中出現的新情況超脫出法律的管束後,或者說法律在此方面有所空缺時,我們需要的是不斷完善空缺,使之盡善盡美。

湖南12歲弒母少年便面臨監獄不收、管教所不接納的境地,同時其所在的學校也因家長和學生的強烈反對而面臨無學可上的窘境。以前,往往孩子犯法年齡不到14週歲,都會由孩子的監護人嚴加管教,但也不至於到無學可上的境地,然而,湖南12歲弒母少年,由於其行為的惡劣性,恐怕普通學校難以起腳教育感化的作用,同時,家長和學生唯恐避之不及,學校硬塞顯然行不通,問題少年顯然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一句“學校不能不讓我上學吧”,其無知和天真可見一斑。

12歲問題少年,由於其年齡尚小,警察和法院還不能把他怎麼樣,但也不能對他放任不管,從其家庭狀況來看,目前也無法融入到家庭中去,還是需要人員對其教育和挽救的,我想當地的婦女兒童保護組織應適當的擔起則責任,臨時對其進行管教。

對於其極端行為,少管所也不能因其年齡問題而拒之不管,特事特辦,少管所就是管教問題少年的地方,其管理辦法也早已成熟、體系化,指望其他部門顯然條件還不成熟。

看到問題少年“我殺的不是別人,是我媽媽”的想法,我不得不說,改變這孩子的價值觀任重道遠,如教養不好,就是埋在身邊的定時炸彈。


天涯0咫尺


人之初,性本善。一個12歲的孩子本該處於天真無邪毫無心機的年紀,可是,是什麼原因讓這個孩子擁有如此狠毒和強大的心?對著親生母親竟能連砍20餘刀;事後還能用母親的電話向學校請假;還能鎮定自若的擦拭血跡,換下血衣,帶著弟弟到爺爺奶奶家吃飯;還能在指認現場時輕鬆的發笑;還能說殺的是自已的媽媽,不是別人;還說學校能不要他不成?……


很難想想,一個涉世未深的孩子卻有如此之深的城府和有相當於成年人的心。但他終究是一個12歲的孩子,法律是不能把他怎麼樣的。只能把他無罪釋放,讓他迴歸社會,交由家長監管。


但是這樣一個人人害怕的問題孩子迴歸社會談何容易:爺爺奶奶恐已年老,對其的監管已經力不從心;父親也是與其從小就分離在外長年打工的,在孩子面前可能是一樣的沒有感情,可能也不懂得該怎麼去管教孩子;學校是其他孩子們生活的地方,老師和家長們肯定是不希望和不敢再看到他重返校園;既使社會這個大熔爐也會把他當另類看待;這樣,不但對於社會,更對於這個12歲孩子以後的身心成長是嚴重不利的。……

很顯然,如果就這樣讓他迴歸於家庭,迴歸於社會是不行的,這無疑於是為他的家庭和社會埋下了一個定時炸彈,不知道何時又會引爆,既毀了孩子,還會傷害到更多的人群。

所以,個人認為,是不是能由當地政府出面組織和實施:對此專門制定出一整套有利於社會安定和孩子成長的最好方案?比如心理輔導?比如特殊學校?……



知足常樂1284922



12歲少年吳兵殺母背後幾個關鍵詞。兩次受傷,一次車禍被電動車撞擊額頭,如圖,爺爺告訴了父母,父母感覺不嚴重,未回來看望,肇事方只支付醫藥費,未賠償,保險賠付一萬元,10級傷殘,第二次與同學嬉戲打鬧中被推倒撞擊牆角再次傷及額頭,有淤血,大包,未和爺爺說。然後,半夜三更喜歡繞圈,大喊大叫,罵髒話。爺爺奶奶散養式教育,母親嚴厲,不給他錢買檳榔和煙,同學眼中的他喜歡抽菸,玩遊戲,打架,成績不好,逃課,喜歡沉溺與遊戲,無法自拔,有時很晚才寫作業,後面不服母親管教自己抽菸,用菜刀將母親砍至20多到直至死亡,後冷靜的帶著弟弟給老師發消息請假不上課。吳兵父母是最早一批出去打工的,平時和吳兵僅限於電話瞭解溝通感情,直到2年前弟弟出生母親才回來,平時在廠裡打工,工作工資3000到4000僅夠維持生活。


第一,兩次受傷,父母未及時,覺得事小,無大礙,就回來看望,關心不到位,導致吳兵缺少溫暖的關心和陪伴,冷漠的關心,無助,落寞,孤獨的心情想找個人聊天說話都無處言說的苦,憋在心裡無處發洩,爺爺奶奶只能照顧生活物質的東西,對於精神上的東西,爺爺奶奶畢竟年紀大身體弱無法真正的去關心瞭解吳兵的內心需要什麼,這可能就導致了第二次受傷乾脆不說,憋在心裡,覺得反正跟爺爺說了也沒有意義。憋在心裡的話久了無處言說就會喜歡找一個地方發洩,精神上可能也受到了一些刺激,半夜大喊大叫,然後喜歡繞圈,坐立不安,可能由於受傷的陰影打擊導致極度缺乏安全感和父母的陪伴保護,這個時候如果有父母在身邊可能心情就會不一樣了。



第二,爺爺奶奶散養,後面弟弟出生,母親回來,一年前搬進新家,母親管教嚴厲,可能是因為從小父母不在身邊,一直待在爺爺奶奶身邊長大,對於母親的感情可能就沒有那麼好,比較生疏,還有那兩次受傷經歷的陰影在心中。家庭從有了弟弟以後,母親的重心應該已經差不多都在弟弟身上,對於吳兵在學校的方面異樣沒有太過多的引起重視,還有性格上的問題也是一樣,為後面的事情可能就埋下了隱患,不給他錢買菸和檳榔。吳兵喜歡玩遊戲,要錢買菸,沉溺於玩遊戲有時候無法自拔,很晚才寫作業。同學眼中的他,喜歡抽菸,玩遊戲,成績不好,打架,逃課。


從這些方面可以看出問題,吳兵的精神世界很空虛,玩遊戲可能就是轉移注意力,打遊戲有一種滿足感,虛榮心,能夠讓自己開心,自己是遊戲裡面的王者,老大。而這個,吳兵可能在現實中並沒有得到。抽菸,打架,逃課,自我放縱,感覺自己很厲害,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不用受約束,自由,在網絡世界玩遊戲可能就會結識一些有著不良社會風氣的少年,和自己志同道合,網絡的世界充斥著各種誘惑和不良信息,一不小心,控制不住自己就可能會陷進去。自然,對於母親的管教肯定不服,管教嚴厲,限制了自己的自由,母親也可能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會聽,殊不知,越打越逆,效果適得其反。也許,後面母親看到吳兵抽菸,恨鐵不成鋼,用皮鞭,皮帶抽打,而吳兵,心裡積攢的怨氣就在這個時候爆發了。拿菜刀砍母親20多刀都

沒有絲毫的去想站在對面砍殺的人是誰,估計母親都沒有想到自己的孩子會這樣對待自己,如此的冷酷,無情,還拿刀傷害自己。


第三,吳兵的心理可能早就已經扭曲,極端化思想在心中也可能很久了,才會殺害自己的母親這樣的人應該用法律法規去嚴懲不貸,放出來,對母親都能如此對待,更不要去說對待其它人會怎麼樣,當其他人對他不好,會不會又有更加極端,出格的行為舉動誰都無法估計預料和想象後果會怎麼樣,家長和學校有這樣的擔心實屬無奈,也很正常 。最好就是讓法律約束,管理他,讓他去接受勞動改造自己,學會重新做人。



伊人一心青春一世情緣


死刑是他最好的歸宿,也是他該負的責任


丶景嚴


不用再問了,這貨100%會再殺人,成年之後有很大幾率會成為連環殺手。普通人12歲讓你殺只雞都不敢,這貨心裡素質太強大了,連環殺手的好料,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人道毀滅。


風飄雲散7


我個人覺得這簡直是大逆不道、萬惡不赦、可恨至極、死不足惜……再多的詞語都無法表達我對於這個年僅12歲的孩子做出這樣無可原諒的弒母事件,當我看到“因為年僅12歲未成年,所以只能釋放……”我真的很是氣憤,很是費解!



雖然他被釋放了,沒有坐牢,但是我想不管是社會、學校、家庭……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去容納他的,因為他太讓人可怕了,做出來這麼令人髮指的事,其實,我認為,他應該被關起來,然後去做做苦力,讓他體會一下父母的艱苦,也讓他自己想想他自己到底幹了些什麼……


我們都說殺人償命,這樣一個不孝,不知道感恩的人,難道不應該如此嗎?

再有,這樣一個事件,如果不給予嚴厲處罰,那麼很多像他這樣的孩子,會不會覺得殺人不犯法,不會坐牢、不用償命、不會被處罰……警察一樣會釋放我們的,那麼不就會有更多的“他”出現嗎?這樣的事件不會有一次一次的發生嗎?簡直不可想象這一切……

對此事件,我很難過,我真不知道這樣的孩子到底在想些什麼,這和一個7歲的孩子捐腎救母相比,我真的泣不成聲……真的,他我覺得不應該被整個社會寬恕,接納。我真心希望不管是少管所還是其他什麼,請對這個孩子進行再教育,也讓很多這樣的孩子得到學習及教誨,讓這樣的事再也不要發生😭😭😭😭😭😭😭😭😭😭😭😭😭😭😭😭🙏🙏🙏🙏🙏🙏🙏🙏🙏🙏🙏🙏🙏🙏🙏🙏🙏🙏🙏🙏🙏🙏🙏🙏🙏🙏🙏🙏🙏🙏🙏


為逝去的母親祈禱天堂沒有痛苦……🙏🙏🙏🙏🙏🙏🙏🙏🙏🙏🙏🙏🙏🙏🙏🙏🙏🙏🙏🙏


李小呀


新形勢下的新問題,建立少管所很有必要……



北方的狼182302


誰管他怎麼活,自己找的



🎀 West. 🎀


前天,看到新聞裡寫著,這個12歲男孩說自己還要上學,並稱:“我殺了自己的媽媽,不會不讓我上學吧?”我還是各種嘲笑的,你一個殺了自己母親的人,還想不受到任何懲罰,繼續上學過正常的生活嗎?

然後昨天的消息,狠狠的打了我的臉,原來真的是可以不用受懲罰的,原來一個12歲的智力正常的、接受正規教育的少年,在冷靜的殺害了自己母親之後,是可以不必受到懲罰的!!!原來一個殺害自己母親,並沒有當做一件大事,還想要正常生活的孩子,他的訴求是可以被滿足的!!!

這是一個多麼魔幻的現實,也許有有人站出來說:“你就是個法盲了”,那對於這件事我寧願承認我自己是個法盲。太魔幻了!太氣憤了!故意殺人可以毫無責任,然後繼續享受正常的生活和權利,那為何不去可憐一下那個被自己孩子殺死的母親,她的痛苦和死亡,不需要有人負責嗎?

真的無法理解,退一萬步說,他的年齡不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也不能送進少管所,難道就可以逍遙法外,繼續過正常的生活嗎?沒有一點點制約?

這樣的處理結果,是不是在宣示著,14歲以下的少年可以隨意犯錯,即使殺人放火,你們也沒事的,犯了案子之後該怎樣怎樣,沒有任何制裁???!!!就他媽呵呵吧!

對於這種明顯的惡劣犯罪的未成年人,我覺得一味的想著什麼教育感化都是扯淡,應有的懲處都要跟上,否則,保護下來的這些未成年人長大之後,也不會有多愧疚。當想著給這些惡劣的未成年人機會的時候,是不是也該去想想那些受害人?他們的生命、他們的權益、他們受到的傷害誰來給機會?誰來去治癒?如果一味的不加以任何懲罰,那麼,是不是會影響更多未成年人,讓他們覺得犯罪成本對於他們來說是幾乎沒有的,他們是不是更會在衝動之下觸犯法律?同樣,隨著越來越多的類似這種案件發生,可能造成的後果就是讓人走向血債血償報復的極端,因為受害人的權利和公道法律提供給他們的遠遠不夠。

他的舅舅外公外婆,縱然難受,無法面對,但也沒辦法,不知道怎麼處理,如果是我,真的再也不想見這個小孩了,但是事情還沒有結束的時候,他們只能面對。



徐雪君jane


嗯,不可以剝削孩子的權利,我覺的應該讓他讀最好的學校,受最好的教育才能改變他,比如北京重點小學,因為我覺得全國最好的教育在那裡,那裡應該會好好教導他,以後大了也可以直接就讀人民大學嗯,沒錯,然後找個全北京最重點的小區給他們住,這樣周圍環境才能感化他們,還有,他們的一切生活費用都得政府出,嗯,不錯,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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